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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电话?

上海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上海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1-23111111

上海市教育局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 ,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统筹协调和管理中央部委在沪高校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远郊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编制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审核或审批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机构的设置、撤销、变更;依职权审核高等院校专业设置;负责高等教育机构涉外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六)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终身教育工作,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指导扫盲工作。

(七)加强本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完善本市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归口管理国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贷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要求及相关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组织编写、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制定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配套标准;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高等院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规划、管理高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动“产学研结合”;指导协调校办产业发展。

(十三)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负责全市性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生、来沪留学生、外援教师、来沪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工作;

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自费出国留学生咨询服务中介机构。

(十五)规划、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系我们

上海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现在应该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电话23111111,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上海教育局电话号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电话:23111111 地址:上海»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信.访.投.诉.咨.询:23116647、23116648 教育热线、23116650、63361700、23116648 你还是打电话去确认一下吧 上海金融管理学院 校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沪杭支路 上海金融管理学院是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学府,是培养具有国际金融方向高决策能力、经济项目操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高等学府,上海金融管理学院凭借其本身强大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各类在校人员和在职人员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其目标是培养人才实际应用能力,为其在激烈竞争中取胜提供保证。今天的

上海市教委联系电话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23111111 http://www.shmec.gov.cn/

上海教育局投诉电话

1、上海教育局公众督电话:23116647

2、上海教育局 教育乱收费投诉电话:62555906、62555916 。

3、上海教育局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举报电话:23116804

拓展资料

1、 上海市教育局负责拟订教委工作的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年度工作总结;综合协调教委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教委重要会务、接待的组织安排;负责信息管理、简报编辑、文秘、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与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督查、催办工作;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团体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及有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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