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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法和市民法对行政管理和犯罪具体规定是什么?

古罗马法律体系中,市民法、裁判官法及万民法之间有何不同?

市民法是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是现代民法的始祖. 万民法,调整的是包括了埃及人,高卢人等等"外国人"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调整范围的不同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 古罗马“自然法” 、“万民法”意义及关系考 “法”这个概念在不同的时空有着不同的含义;从特定历史背景出发,去理解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法”的概念,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本文试图从西方法律史的二元观传统中去探求古罗马法中“自然法”、“万民法”及“市民法”的各种不同的含义,澄清相互之间的区别,并尝试提供一些可能的解释。 一、 西塞罗对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继承 最早提出“自然法”一词的是赫拉克利特(约前5世纪),他认为:一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它们各自包括哪些内容?

罗马法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公民法这种法律制度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十二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适用于共和国时期的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法是保护罗马公民的,较宽松。)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万民法是来规制除罗马人以外的罗马帝国的人,比较严厉。) 但他们本质上都是维护奴隶主的利益的手段。

罗马市民法和万民法的相互关系

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

什么是万民法?

万民法时代相当于公元前2世纪中叶到公元3世纪初叶。万民法意指“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罗马私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和国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异邦人与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

民法包括哪些法律?

民法包括: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4、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

5、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因此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

6、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因此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

7、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民事财产权相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1)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2)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3)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六条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第七十七条 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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