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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在民法典多少条

民法典关于供热用热的规定

民法典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业主因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停水、停电催交。本次《民法典(草案)》修定,为健全格式条款规章制度,还要求了电、水、气、供热供货人及其公共性托运人对广大群众的强制性意思自治责任。取暖费在法律上是无相关限定的,只有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限定有说明的。  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关的各类收费准则,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供热社会平均成本波动超出肯定幅度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适时适度调整热价。在供热社会平均成本上涨超出肯定幅度并且热价未调整前,市、区(市)人民政府能够酌情予以向居民用户供热的供热单位以适当补贴。所以最好去当地的价格管理部门(物价局)查看。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法律依据:物业的行为已触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小区物业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物业的行为已触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
法律规定:民法典的介绍如下:
在物业服务管理领域,草案加强了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凡涉及《物权法》中需全体业主表决的事项,草案中均以“参加表决”这一表述予以替换。
这意味着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有望降低。尽管草案从提请初次审议到最后出台仍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最终这些表述能否被保留仍有待观察,但这至少意味着,立法者已经关注到实践中的种种问题。

民法典欠电费就可以断电吗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不可以停水停电。
在我国只有供电、供水公司才有权对逾期不缴纳水电费的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若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害还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索要物业费,但不能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资料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
立法经过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不交物业费就不卖给电,有这法律规定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没有权断水断电,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电力使用人没有拖欠电费的或预售电力的,电力出售或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出售电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业主用电与物业费是二回事。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不让你用电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电力局举报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电力局会维护业主的用电权利。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物业公司的捆绑收费是法规所不允许的,业主应当按时主动缴纳物业费,这是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和业主希望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规定小区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九百四十四条__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利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九百四十四条__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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