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掌握土地证和钱的恶性屡次不改的父亲断绝关系告上法庭分家产?
- 法律法规
- 2023-09-17 12:59:39
土地证是父亲的,父亲死后,土地兄弟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1.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2.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3.如果是其他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两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我要和我父亲断绝关系,我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你既然承认他是你的父亲,你就不应该断绝关系。作为父子之间的关系,完全都可以通过协调沟通来解决。如果说真的断绝父子关系,为人首先笑话的是儿子。因为儿子不懂事,不懂得感恩,不懂得孝敬父母。所以,既然你和你父亲有了矛盾,有爱心的和你的父亲进行沟通。求得他的谅解和包容。你也要首先把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弄清楚。父亲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但没有遗嘱,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父亲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但没有遗嘱,其他子女没有该土地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
父亲把土地证给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常赠与,并不是死后的遗产,所以不存在继承。生前办理房产过户,流程非常的简单,只要父母双方和子女带上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房产证以及签署好过户合同,到房管局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而死后继承,需要先办理好父母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等相关的证件,然后要到公证局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再拿上相关的资料到房管局过户,手续流程非常的麻烦。不论是生前过户,还是死后继承都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并且,生前过户有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不管选哪种,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不过两种方式的缴费金额不同,死后继承也需要纳税。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机构咨询一下两种方式的缴费标准,对比计算,选择最划算的一种方式。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特殊情形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土地证是儿子的名字,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已去世怎么转到儿子名下?
父亲去世,房产如何过户到儿子名下?这个问题的处理是这样的:1.假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意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比如母亲、姐姐或妹妹、爷爷、奶奶都健在且都同意过户到儿子名下,大家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就可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将房产从去世的父亲名下过户到儿子名下;2.若爷爷、奶奶去世很早,根本无法取得诸如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之类的文件,就无法满足公证处的要求,儿子在征得其他健在的法定继承人同意后,比如母亲、姐姐或妹妹都同意,就可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自己做原告,将母亲等人诉上法庭,在法官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法院签发民事调解书,儿子就可以凭民事调解书到不动产交易中父母在世,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犯法吗?女儿可以告吗?
父母在世,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不犯法。只要不是被强迫的,只要父母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自己的财产愿意给谁都不违法。如果是去世后,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父母名下的财产,父母可以自行处分,不受到子女的干涉。
法律分析
父母在世,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不犯法。属于无偿赠与。如果是去世后,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法律也是允许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法律上,首先是遗嘱最大,公民可以依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只把财产给儿子。无遗嘱情况下,是应该分成三份,即遗孀和子女均分。但在农村,由于女孩外嫁,多不分遗产,但女孩也有分遗产的权利 遗孀所接受的遗产,遗孀当事人清醒,可以处置,如无处置,可以由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继承。 当事人可以处置自己的财产,如不给女儿,可以去法院申请分得遗产的,必须证明尽到了赡养义务。法院会考虑予以支持诉请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父亲生前订立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形式的,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遗嘱规定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的,父亲去世后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依照遗嘱执行只给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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