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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强法官不开庭直接驳回最高检察院的抗诉决定违法吗?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怎么办

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违法,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抗诉后检察院不支持怎么办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1、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该在收到抗诉请求的五日内答复申请人,你可以看看他们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 2、一般来说,不支持抗诉请求的情况下,在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向本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继续提出申诉,要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即生效后的抗诉); 3、友情

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下判决书吗

可以直接下判决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也适用于二审对没有新理由和新证据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不开庭审理,就直接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可以不开庭直接做出判决,下判决书的情况。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

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 7 日内通知原告。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从而引发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进行判决、裁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抗诉的案件检察院应该出庭吗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 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一、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 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 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2.立案。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诉案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立案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3.审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应当就民事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原则上不应当进行调查。 4.提请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 5.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应当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决定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基本案情、人民法院审理情况及抗诉理由。《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6.出庭。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是: 1、宣读抗诉书; 2、发表出庭意见; 3、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吗

1、得看法院判决有没有道理,是不是符合抗诉条件。
2、如果不符合,不支持抗诉是对的,如果符合,不支持抗诉是错的,作为被害人一方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但不一定会得到认同及采纳。
3、现在法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要达到“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标准不容易!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拓展资料】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 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 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 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审查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终止审查决定书。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
(一) 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尽举证责任的;
(二)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的;
(三)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
(五)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六)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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