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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d级危房拆除涉及哪些部门

危房拆除都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d级危房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d级危房必须拆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被认定d级危房的居住人员应当及时搬离,或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各级政府作出紧急避险决定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客观: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危房鉴定由哪个部门鉴定

危房鉴定可以直接找到当地的危房鉴定站这一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当鉴定等级达到D级时可以被认定为危房。危房拆迁安置的处理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危房鉴定可以直接找到当地的危房鉴定站这一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当鉴定等级达到D级时可以被认定为危房。危房拆迁安置的处理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

一、危房鉴定由哪个部门鉴定危房鉴定由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可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部2005年标准进行鉴定。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鉴定中心出示产权证明。
2.双方签订委托书。
3.鉴定中心专业人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初勘,如果房屋受损程度不高(C级),那么鉴定中心会给市民提出维修意见,如果受损程度比较高,鉴定中心将组织更加专业的勘查。对于受损相当严重的或危房(D级),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加固或危房重建的建议。
4.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现场初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费用主要根据房屋用途有不同的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初勘费是100元。在此提醒您,若大于100平方米,每超过1平方米,费用增加0.3元。
二、危房拆迁怎么安置关于危房拆迁的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当事人必须通过协商来获得最终满意的结果。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危房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修缮治理或拆除重建,如何安置要看当地的政策。
三、d级危房鉴定标准d级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
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
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
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

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批

危房改造找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批,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

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申请人应该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调查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的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三、一榜公示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危改对象进行户户见面实地审查。

五、二榜公示

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重点复核及抽查,并对申请人、申请方式、补助资金作出审批决定。

七、三榜公示

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八、批准改造

公示期满列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同意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


扩展资料:

农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对人们构成危险的宅基地。居住不能保证居住使用安全,是属危险构件。以下是详细的危房判别标准:

(1)危房标准一:房屋出现严重的下沉、裂缝、变形、等建设基础性现象。

(2)危房标准二: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多处出现严重的裂缝,并且经过处理依然持续发展。

(3)危房标准三: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出现严重的变形。

(4)危房标准四:房屋墙体突然出现大面积剥落现象。

(4)危房标准五:房屋突然出现异常的声音,例如“劈拍”声、爆裂声等。

(6)危房标准六:房屋整体严重倾斜,门窗变形影响正常起居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危房改造助力脱贫攻坚

鉴定为危房后如何处理

鉴定为危房后处理方式如下:
1、疏散居民:首先,应该立即疏散居民,确保他们的安全。在疏散过程中,可以将居民安置在临时安全地点,如安全的亲友家中、临时安置点等;
2、封控危房:危险程度较高的房屋应该封控,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相关部门可以负责封控工作,如城市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等;
3、进行修复或拆除:鉴定为危房后,需要进行修复或拆除工作。修复工作可以针对一些可修复的危险因素进行修复,使房屋重新符合安全要求。如果修复成本较高或无法修复,可能需要拆除危房;
4、安置居民:如果危房无法修复或拆除后需要重建,相关部门应该负责为被疏散的居民提供合适的临时住所或安置方案,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结构安全性,房屋的结构应该能够承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洪水等。如果房屋结构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墙体倾斜、裂缝过大等,可能被鉴定为危房;
2、使用安全性,房屋的使用安全性指房屋内部的设施、电路、水管等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或损坏,可能对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例如,电线老化、断裂、水管老化、漏水等问题;
3、建筑老化情况,房屋的使用年限、材料老化是鉴定危房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房屋已经使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结构和设施已经明显老化,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环境因素,房屋所处的环境因素也会影响危房鉴定,如地质条件、自然灾害的频发程度等。在地震多发区、洪水易发区等地区,对房屋的安全要求可能更高;
综上所述,在处理危房问题时,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偿和法律程序。这可能涉及到房屋所有权、产权争议等问题。相关当地政府部门和法律机构可以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二十九条
经鉴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时,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一)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住房,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解除危险。
(二)经鉴定为D级危房,确定已无修缮价值的农村住房,应拆除、置换或重建。
(三)经鉴定为D级危房,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应暂时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不再居住,观察使用。
(四)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应专门研究后确定处理方案。
(五)确定加固维修方案时,应将消除房屋局部危险与抗震构造措施加固综合考虑。
(六)当条件允许时,加固维修宜结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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