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人睡了犯法吗?
- 法律法规
- 2023-11-26 07:57:32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第三者怎么办?破坏别人家庭犯法吗?
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第三者,一般情况下不犯法,除非犯了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最高面临两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重婚犯罪惩罚两种人:一是小三,一是出轨者。什么样的小三才构成重婚罪呢? 别人有法定婚姻,还和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别人已领证结婚,又通过钻空子的方式骗取结婚登记。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敲诈勒索罪】以曝光对男子睡妻子闺蜜当场被捉,误把妻子闺蜜当妻子睡是否违法?
我觉得男子睡妻子闺蜜当场被捉,误把妻子闺蜜当妻子睡是否违法,这里有几个前提。第1个前提是,这个男子是否在这个性关系里面存在强迫行为。另一个是这个男子是否是故意为之。
如果说这个男子在知道这个女性不是自己妻子的情况下面还依旧强迫对方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说这个男子丝毫不知情的话,那并不能构成强奸的行为。
男子因为乌龙情况下把妻子闺蜜当成妻子睡了,如果说这个男子在和妻子闺蜜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当中,妻子闺蜜是不情不愿,存在被强迫的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闺蜜是可以报警告这个男子强奸的。但是如果这个妻子闺蜜存在半推半就或者是说她也愿意和这个男子发生关系的话,那么这个男子就不存在违法行为,这属于你情我愿的事情。
法律上面对于强奸的定义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是否在性关系的过程当中存在强迫的行为。如果存在强迫的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构成强奸罪,但是如果不存在强迫行为的话,就构不成强奸罪。
所以要看这个男子和这个妻子的闺蜜发生性关系的时候,这个妻子闺蜜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如果他是没有存在强迫行为的话,那么就构成不了强奸罪。
在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他们发生性关系被捉奸在床的话,这个男子就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只不过是在道德上面是要受到谴责的。
他的妻子可以说他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但是并不能告他违法。因为法律对于强奸的定义还是非常明确的。
在法律上面关于强奸的定义非常明确,主要有两个分类。一个是普通意义上大众所认知的强奸,另一个就是婚内强奸。很多人可能只知道普通大众意义上所认为的强奸,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发生婚内强奸的概率要比普通强奸的案件要高很多。
只不过是很多人认为,如果夫妻双方进行性关系的时候,这是一种合理而且又合情的做法,很少人会将这种做法称之为强奸。
但是真正的情况是,即使你存在在婚姻关系里面,但是只要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继续这个性关系的时候,如果对方存在强迫的行为的话,那就属于强奸。
在这个事情里面,题目中说的是男子误把妻子闺蜜当成妻子睡了,说明这个男子在事先是不知情的。
所以我觉得应该构不成强奸罪,如果是在进行性生活的前期或者是途中发现对方不是自己妻子的话,男子可以停止这种性关系,而女子也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犯。
但是根据法院整理的案件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的闺蜜是没有拒绝男子进一步的侵犯。
甚至存在有意引导男子继续进行这段性关系的,所以从这个结论上面来看,女方是属于自愿和男子继续发生性关系。
这样也就说明男子在这段性关系里面不存在强迫行为,也就是说是不违法的。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如果一个男子在和妻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发现睡的人不是妻子,而是自己妻子的闺蜜。
这种情况要说这个男子是否违法,主要看几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当中,这个女生是否是愿意的。
如果说这个女生是愿意的情况下面那就没有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这个女生是不愿意的情况下面这个男生强迫进行性行为的话,这种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我个人是感觉这个男子也是比较冤枉的,因为自己长期出差在外,回到家中和自己的老婆想要来一段亲密的关系,结果发现睡的人不是自己的老婆,而是自己老婆的闺蜜。
甚至还因为这种关系,可能自己会被告上法庭,想想也都是挺憋屈的,谁会想到自己家的床上睡着的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别人呢。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个结了婚的女人办了酒席同居了我犯法吗?
你犯什么法啊。。她犯重婚罪而已,同居了属于事实婚姻了,已经构成重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睡了别人的婚床能立案吗?
这里谈不上什么立案。 “不知情的情况下,睡了别人的床”,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这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涉及到民事纠纷赔偿,则要看具体案情。单单一句没头没尾“不知情,睡了婚床”,根本不足以说明案情。睡了别人的老婆算犯法吗
一般情况下属于道德问题,但如果是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或是女方不是自愿的情况下,就涉嫌强奸,就触犯了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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