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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法律允许某些被告,被判没收财产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

有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意思?

没收全部财产是没收 犯罪人 个人所有财产的全部 。

所谓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人 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应当严格区分犯罪人 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人 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款、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个人财产用于犯罪。罚款是让罪犯付出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了罪犯的全部或部分个人财产,可以是金钱或其他财产。

犯罪分子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应当没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无论是没收部分还是全部财产,都要在判决书中写明没收财产的名称和数量,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的部分或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没收罪犯的一部或全部财产,不仅是对他们的惩罚和教育,同时还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那么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没收非法财物属于什么处罚

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处罚,也属于财产刑。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有: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刑的主要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危害国家安全罪之所以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犯罪;
2、经济犯罪和贪利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不仅是对贪财利益犯罪的应有惩罚,也是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必要剥夺。没收非法财产(物)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员非法占有违禁品和其他财物(产)无偿收缴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产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违禁品。法规明文禁止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
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1)人身罚;
(2)行为罚;
(3)财产罚;
(4)申诫罚;
(5)行为罚。
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
1、手段违法性。
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的财产则不在违法所得的讨论范围之列。违法所得的这个根本特性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个人财产是行为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作为罚款、没收财产等刑罚措施的对象;
2、具有经济价值。
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原因,在于行为人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违法所得首先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即赃款和赃物,这是违法所得最常见的形式;
3、具有证据价值。
违法所得的证据价值,即指违法所得与案件之间的紧密联系性,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起到证明的作用,与违法行为没有关系的财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男方因贪污问题被捕 其配偶以及家属财产会被没收吗? 男方名下有一记房产会被没收吗?

1、一种情况是,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告的那一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是要全部收缴的,被判处没收财产后,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那一部分是不能没收的。 2、另一种情况是男方被抓,涉及民事赔偿,如果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那么另一方有责任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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