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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的认定是行政行为吗

政府聘用的工作人员属于什么

一、政府部门里都有行政编,事业编,工勤岗位,临聘人员。
行政编(公务员)
通过每年国家或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要进行公务员登记,其编制归同级或上级组织部管理。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享受有车补及13个月工资等待遇,一般机关领导都是公务员。
事业编(事业单位)
通过地方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纳入国家事业编制,其编制一般归同级或上级人社局管理。事业单位分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性质。目前未享受车补,当领导的概率小,但可以走职称路线。
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术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其待遇相对行政编和事业编要少。
临聘人员
即临时聘用人员,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主要由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要比正式工低。
总的来说,机关单位里包含了行政编(公务员)、事业编(事业单位)、工勤岗、临聘人员等几种身份,综合效益来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勤、临聘人员,所以你到机关单位办事时,碰到的就不一定是真的公务员。
二、临时工劳动合同与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什么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2002年,人事部发文并经国务院办公厅审核通过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详细介绍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相关内容。《意见》主要从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严格人员聘用的程序、规范聘用合同的内容、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规范解聘辞聘制度、认真做好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未聘人员安置工作、加强对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详细文件学习可以点击《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查看,但是作为考生,《意见》中我们需要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事业单位聘用制基本原则: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本意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由此可见,参公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以外,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需试行认识聘用制。
3、事业单位聘用制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
《意见》要求:为了规范用人行为,防止用人上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试行公开招聘。
此外,《意见》中还明确要求,为了保证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什么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聘用是不是没有编制?的全部内容。

人社局属事业单位是什么样的单位?可以详细说明吗?

人社局属于行政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义开展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是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人力社保局设3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55名。

扩展资料

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属于公务员吗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般是行政编制,而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二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部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求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报告一份。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单位(基地) 实践活动时间 实践课题 XXXXXX XXXXXXXXXXXX 关于XXXX人社局的社会调查报告 指导教师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XXX XX市广播电视大学 XXX 行政管理 关于XXX人社局的社会调查报告 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自2012年下半年启动以来,经过三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推进,普遍实行了以人员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展顺利,有的工作还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任务还很重,必须继续努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下面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事业单位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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