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向法院提交了审计申请,但法官故意拖延不给审计,二审法院可以提交审计吗
- 法律法规
- 2024-09-09 07:57:16
假如法院将案件受理后故意拖延不审理.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法院立案后,案不及时审理,拖延办案,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投诉。院长接到投诉后,一定会过问的,会要求承办人尽快审结案件的。法院内部设有监察室,专门处理法官违法违纪的,如果是法官故意拖延,一定会查处的。
法律分析
对于法院审理的案件,法律都有明文规定的审限,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审限,承办法官完全可以自主安排开庭时间。一般来说,一审的民事案件审限为六个月,而且还可以申请延长。所以对于一般情况而言,法官只要在六个月内处理完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确有证据证实,法官故意拖延不深的话,可以向法院或者纪委反应,但是还是建议先和承办法官联系一下。如要法院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结案件,可以向法院监察室或者检察院反映,请求进行监督。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就难以认定是故意拖延,因为主办法官在一定程序上有自由安排工作的权限。在我国法律不仅是约束公民的合法合规行为,同时对那些执法部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碰到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机关不作为,可以依法上诉其监督部门,相关管理部门一定会按照制度对其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二审可以提交吗
审遗忘的证据二审能提交。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量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着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二审可以提交吗
不能,二审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因此理论上一审中没有提交的是不能再提交了。如果你是在一审审理期间已经取得但是没有提交的,如果没有其他阻碍你提交的事由则你的证据提交之后法院也不会采纳。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一、民事诉讼中二审没有新证据开庭吗
二审中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
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可见,上诉的审理对象针对的是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可以对一审判决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由此可见,二审是不允许增加诉讼请求的,在一审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做法是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一审中已经提出但法院没有判决。如果是这种情况,二审的上诉状中可以补充此条请求,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法官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二审可以提交吗
法律分析:二审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因此理论上一审中没有提交的是不能再提交了。如果你是在一审审理期间已经取得但是没有提交的,如果没有其他阻碍你提交的事由则你的证据提交之后法院也不会采纳。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现在法院内部倾向于认为,案件事实比程序合法重要,所以你只要有证据尽管交给二审承办法官。形式最好是书面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一审故意不拿证据二审在拿可以吗?
法律分析:这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司法行为,既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清和庭审的顺利推进,也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为了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做出了限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审阶段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二审阶段,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新证据包括一审结束后所取得的证据,或虽是一审结束前取得的证据但是因为客观原因在一审时无法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由此可见,当事人在一审中故意不提交证据,二审再向法院提交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采纳该证据的;但是如果该证据属于新证据的范畴,则法院会依法采纳并根据法律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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