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又被称为是消极的立法权,所以必须要了解宪法规定的含义 意图 和目的
- 法律法规
- 2022-09-15 12:58:43
3.实施宪法监督的原因、地位、主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实施宪法监督的原因是在于对宪法加强进行监督,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他的地位来说是宪法是最高的国家法律。。监督的主体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对宪法进行前面的实行监督。对宪法的监督的内容要分为它的制定和实施。宪法监督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是一样的么 还有我国的宪法监督类型是什么?? 不懂,求解啊 !!!
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宪法监督制度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特定的程序或者方式,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规范性、非规范行文件进行 审查并进行处理的制度。 中国的宪法监督是立法机关监督。为什么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A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对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作出精辟阐述,提出明确要求,必将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2、宪法是人民民主权利和意愿的直接反映。宪法的形成发展过程,就是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反映民主意愿的过程,就是高度凝聚全党全国人民智慧和共识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宪法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发展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真实的体现。
3、宪法是全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要始终坚持宪法至上,充分认识宪法作为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必须充分尊重、坚决维护。
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的力量不仅因其地位崇高,更源于其有效实施。坚持不懈加强宪法实施,确保宪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共同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宪法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和根本制度,明确了国家未来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总的目标,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2、始终恪守宪法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定》再次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体现和贯穿于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宪法精神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决定》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是宪法正确统一实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所包含的规范国家权力和实现公民权利等基本精神,既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加以细化,更需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所有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来落实。
4、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坚决追究和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决定》强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要制定完善违宪追究制度,对违宪构成要件、违宪责任、违宪追究措施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使违反宪法的行为及时被制止和纠正,使宪法的最高权威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
5、坚持党的领导,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我们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深化,也是以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和社会主义法治为主要内容的宪法原则的根本体现,是宪法实施的关键所在。
三、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切实增强宪法监督实效
宪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重要制度形式。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
1、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决定》强调“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既突出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最高的宪法监督权,又指明了推进宪法监督制度化的努力方向。
2、充分发挥宪法解释作用。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定的内容、含义和界限作出解释,对于保证和监督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至关重要。《决定》强调,“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要建立完善宪法解释制度,明确宪法解释提请的条件、宪法解释请求的提起和受理以及宪法解释案的审议、通过和公布等具体规定,保证宪法解释贯彻落实,同宪法修改等优势互补,与法律解释等同步推进,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3、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决定》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要健全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立法监督机构相互合作,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切实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增强备案审查的实际效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
4、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宪法监督。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包括宪法实施本身,每个公民都既有自觉尊重和维护的责任,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与义务。
四、宪法的根基在于内心拥护,宪法的伟力源自真诚信仰
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增强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树立起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
1、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12月4日明确为每年的“国家宪法日”,通过宪法教育,让全体人民都认识到宪法既是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规范,也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尊严。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遵守和维护宪法中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
3、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仪式通过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有助于增强对宪法的敬畏感,铭记对宪法所作出的庄严承诺;有助于提高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