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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委托的案件中讲述的非法律领域的专业问题,而且都是对当事人有利的,律师应如何处理

律师对当事人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

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律师法在律师应对委托人承担的义务问题上,作了如下规定: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29条,简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理由:①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律师作为契约当事人一方,除非有法定事由的发生,否则,律师不得随意解除委托合同。②随意拒绝辩护直接损害委托人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其亲属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指控后,需要律师提供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要做很多事情,而且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从时间上讲不是很宽裕。如果律师随意拒绝辩

宪法中对于律师制度的规定

宪法中对于律师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风险很大,轻则能将办案律师推向违反职业道德或执业纪律的风口浪尖,遭到当事人的投诉,受到律师协会惩戒,遭遇执业过错赔偿等;重则能使一个优秀的刑事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结束律师生涯,甚至能让一个成名的大律师沦为阶下囚,饱受牢狱之灾。所以,刑事律师若想避免使自己陷入不堪的境地,必须知道代理刑事案件存在哪些风险并注意防范。 一、律师在递交手续时的风险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律师凭三证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是否意味着律师可以不用向办案机关递交手续,直接凭三证到看守所会见?实践中,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先将委托人签署的委托

关于律师的权利,高分!!

以下内容为简要回答,详细内容可查阅《律师法》 一、律师的权利: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的权利主要指律师的人身权和律师的执业权利两大部分。 (一)律师的人身权利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其内容应包括律师执业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住宅和办公地点不受侵犯;律师的名誉权不受侵犯等。对于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律师的执业权利 规定律师执业权利是保障律师顺利执业的前提,《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时的有下列权利: 1、阅卷权 指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时,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案件的卷宗材料的权利。

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赢了重要,还是事情的真相重要?

如何在高手遍布的律师界开拓一片天地,困扰着每一个青年律师。这时他们才真真切切感受到律师这个行业的残酷性,如果不去拼命努力提高技能、积累经验,也许能够勉强立足、却很难达到某种理想的高度。 认识到做律师很难,当然不是为了给自己泼冷水,而是抱着“哀兵必胜”的精神、从一开始就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律师就是手把手教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的人。即便武器的威力再大,如果不会用的话,步枪也只能当成擀面杖。律师帮你上好弹夹、打开保险、拉开枪栓、托稳枪身,瞄准目标……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屏住呼吸扣动扳机。 法院必须不偏不倚的公正司法为原则底线,不能指导一方如何打赢官司。但是,追求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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