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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等污染物风险评价内容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三类主要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三类主要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这三类主要危害主要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种植业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

种植业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 (一)土地合法性评估 (二)土地使用历史的评估 (三)土壤类型的评估 (四)基地用水的评估 (五)引进新的农作物项目或品种时的风险评估 良好农业规范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识别、评价和控制农产品生产的安全危害。在种植业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农作物的生产特点,对作物管理、土壤肥力保持、田间操作、植物保护控制等提出要求;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针对不同畜禽的生产方式和特点,对畜禽品种、饲料和饮水的供应、场内的设施设备、畜禽的健康、药物的合理使用、养殖方式、畜禽的公路运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养殖生产过程中的记录和追溯等提出了要求。 下面以植物性

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

一、内容概述

《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简称《技术要求》)由国内15个单位参与编写,其中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作为承担单位并主持编写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山东科技大学、长安大学、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TI)、河北省地矿中心实验室等14个单位作为协助单位参与编写。

本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主要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作项目管理模式为基础,有机融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阶段式场地调查与评价程序。《技术要求》中的场地预研究相当于国际上场地初步调查和探索性调查的一部分,《技术要求》中场地调查相当于国际上场地探索性调查的一部分和详细场地调查。《技术要求》分别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评价和风险评价其实是发达国家层级评价程序的一种体现。

本技术要求从接受调查任务明确调查目的入手,根据任务要求开展设计编写前的场地预研究工作。场地预研究工作为设计编写提供工作方法、内容和实物工作量等方面的依据,主要由资料收集、踏勘和初步分析三部分构成。资料收集是预研究阶段的基础,尽量把与场地相关的所有资料收集完整,在此基础上进行踏勘核实资料的可信度并进一步获取场地资料,完成资料收集和踏勘后,对前期工作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并初步了解场地污染的基本特征。根据预研究阶段的工作,确定工作方法与工作量,进行设计编写。设计通过审批后,按照设计要求,依序开展污染源调查、土壤污染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污染调查、场地污染受体调查。调查完成后,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根据调查与评价结果,布置地下水长期监测工作。最后是调查、评价、监测的成果集成。

本技术要求工作程序连贯性强,凸显了地质工作特色。

本技术要求重点侧重调查,风险评价作为污染场地调查的出口,对污染场地的土壤与地下水做一个预测评估。本技术要求设置的污染源调查、土壤污染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地下水污染调查、污染受体调查五个调查内容,既考虑了场地污染调查的系统性,即将污染源、土壤和地下水作为一个整体调查,又考虑了污染的传递和作用过程,即污染源-途径-受体。前面的调查内容是后续调查的基础,且兼顾到后续调查的需要,避免了重复工作量。总之,调查内容的设置,保证了调查过程是一个全面、系统、有序、连续的过程。

本技术要求给出的调查方法诸如地面调查法、便携式仪器筛查法、地球物理勘查方法、钻探方法、样品采集与检测方法等是基于我国生产力发展现状和地质调查常用的方法写进技术要求的。其他的调查方法如遥感技术、同位素技术、微生物技术等可作为推荐方法。上述调查方法贯穿于所有的调查内容,有的服务于专有调查内容,有的可服务于多个调查内容。方法之间存在相互交叉综合与验证关系,比如地球物理勘查与钻探调查的关系就是利用物探技术先给钻探寻找出污染场地异常点或者异常带,再由钻探进行详细直接深入调查与验证。

《技术要求》中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都是一些常用的方法,不对评价公式表达的科学性作深入探究,只是将其表达实质作了概括性表述。土壤与地下水的风险评价在本《技术要求》中分开论述,土壤污染风险评价以定性评价为主,也可参考其他定量方法进行定量评价。地下水风险污染评价采用标浓度反演法和过程模拟法两种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其核心内容都是在考虑自然净化条件下采用水流溶质运移模型进行模拟计算。

地下水监测是为了掌握地下水流场、污染物浓度、污染羽分布范围的长期动态变化,验证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的假设和结论,提出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治理的方向。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技术要求》适用于由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的场地污染调查,不适用于由放射性污染引起的场地污染调查。

本标准适用于由松散沉积物构成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基岩裂隙和岩溶地区的场地污染调查可参照使用。

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承担的项目中进行了实际应用,比如石油类污染场地、污灌类污染场地、农药类污染场地等,效果良好。另外其他单位也对本技术要求进行了试用,反映良好。

三、推广转化方式

《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成果将以中国地质调查局标准的方式向社会和专业队伍发布。通过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形式扩大其试用范围,提高其在场地污染调查领域的影响力。

技术依托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联系人:魏玉梅 蔡五田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305号

邮政编码:071051

联系电话:0312-5908510,0312-5908671

电子邮件:weiyumei@chegs.cn,caiwutian@yahoo.com

生态风险评价

这个想当的简单啊~~~ 生态风险评价的概念、目的 美国于70年代开始生态风险评价工作的研究。EPA在1992年对生态风险评价作了定义,即生态风险评价是评估由于一种或多种外界因素导致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不利生态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了解和预测外界生态影响因素和生态后果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环境决策的制定。生态风险评价被认为能够用来预测未来的生态不利影响或评估因过去某种因素导致生态变化的可能性。 生态风险评价基于两种因素:后果特征以及暴露特征。主要进行三个阶段的风险评价:问题的提出、问题分析和风险表征。美国在1992年就形成了生态风险评价框架,1998年进行了修改。 生态风险评价与环境管

以农药为例阐述怎样进行食品安全性的风险评定

农药对人类健康潜在的危害性主要是通过大鼠、兔子、豚鼠、狗等实验动物对一定剂量农药作出何等反应来评价的。在农药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当大量的一系列毒性研究报告,这些毒性研究包括对不同动物从急性毒性试验到慢性毒性试验的一系列试验。在急性试验中动物接受相对高剂量的农药,在慢性试验中每天接受相对较低剂量的农药。急性毒性是通过使动物接触一定量农药后测定其死亡率和对其他方面的影响,同时用此方法也可测定对眼和皮肤的刺激性。亚慢性毒性研究是在几周或几个月内,让动物每天接触一定量农药,然后测定对该动物器官(肝脏、肾脏、脾脏等)和组织的影响。慢性毒性研究主要用于评价化合物潜在的毒害影响或长期接触是否有致癌作用。其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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