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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本级是什么意思

拨打110之后警察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拨打110之后警察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接到规定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求助,必须当即受理。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根据报警案件的性质、作案手段、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的道路街区分布情况、嫌疑人员数量及其体貌特征、是否持械、逃跑方向及使用交通工具种类等情况,分类开展工作。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十三条,110报警服务台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工作人员接到规定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求助,必须当即受理,不得采取告知有关电话号码等方式,要求群众自行寻找其他警种、部门及单位再次报警、求助。对需要履行法律手续的报案类报警,应当引导报警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案程序进行报案。

第十五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报警时,应当根据其性质、作案手段、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的道路街区分布情况、嫌疑人员数量及其体貌特征、是否持械、逃跑方向及使用交通工具种类等情况,分类开展下列工作:

(一)对正在发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可以不受地域管辖权限和分工限制,立即指令就近处警单位或执勤民警赴现场先期处置;

(二)对同时接报的多起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或者其它报警,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合理调动警力;

(三)对管辖权限暂时难以判断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应当指定就近的处警单位或者执勤民警先期处置,然后再协调移交具有管辖权限的有关警种、部门及单位处理。在警情事项移交前,被指定处警的民警不得擅自中止、放弃处置或者离开现场。

第十六条,110报警服务台接到跨行政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等报警时,应当指令本级警力处置,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或者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提请协作时,应当迅速采取设卡堵截、查缉布控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或者在单位内部小范围聚集的群体性事件,应当将情况通报有关警种、部门,酌情调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的群体性事件,应当按照有关工作预案和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示,立即调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掌握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疏导劝阻工作,控制事态。

出现打砸抢烧、阻断铁路或者干线公路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增派处置性警力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对接报的火灾警情,应当立即按照预案向本级消防部门下达处警指令,视情调派辖区派出所、巡逻警察或者就近处警单位出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指令交通管理部门疏导灭火现场的交通,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火灾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发现纵火嫌疑的,应当指令本级刑事侦查部门开展侦查。

农村牧区发生火灾时,在调派消防部门出动警力的同时,指令辖区派出所组织社会力量先期扑救;发生山林、草原火灾的,应当立即将情况通报同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并根据其要求调派警力协同处置。

参照第二十条,对接报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本级交通管理部门下达处警指令,并根据现场需要,视情调派辖区派出所、消防队或者就近处警单位出动警力协同处置。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询问肇事车辆的号牌、颜色、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情况,及时调派警力堵截、追缉,并视情通报相邻公安机关布控、查缉;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同时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巡逻警察出动警力协助处置。

第二十一条,对接报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者罹患急病等报警、求助,应当立即通报120急救中心,提请调派急救人员实施医疗救护。

第二十二条,对接报的涉及化学危险物品,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危险物品已经泄漏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在指令本级消防、交通、治安、巡(特)警等警种、部门出动警力的同时。

还应当立即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视情直接将情况通报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提请出动抢险救援力量赶到现场处置。

第二十三条,对必须出动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专业装备和穿戴专业防护用具的重大灾(险)情,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报告,根据有关工作预案和领导指示,调派警力携带相应的装备增援、协同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党委、政府,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派出抢险救援力量进行紧急处置。

扩展资料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四条,110报警服务台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全天候24小时接受、处理群众报警、求助、举报和对人民警察的举报、投诉以及金融网点等技防设施报警;

(二) 负责接受、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有关重大紧急警情处置指令,以及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报告的重大紧急警情;

(三) 负责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重大紧急警情,并及时向有关警种、部门下达相关指令;

(四) 协助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紧急警情,视情派员跟随领导赴现场处置;

(五) 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或者转达公众求助事项。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条,110报警服务台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以公安指挥中心名义行使如下权限:

(一) 直接指挥权:处置一般警情时,可根据需要,不受管辖、职权限制,直接向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或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及各警种、各部门下达处警指令;

(二) 先期处置权:遇重大紧急警情,按照预案向有关警种、部门下达先期处警指令,同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根据领导指令作进一步处置;

(三) 通报协调权:对需要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或同级公安机关协同处置的重大紧急警情,可以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并协调共同进行处置;

(四) 装备调用权:处置重大紧急警情时,可以根据需要或有关指令,调用辖区内各级公安机关的机动车辆、通讯设备、武器(非杀伤性)、警械、防护装备等物资;

(五) 检查督导权: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和考评奖惩机制,对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执行指令、出警、处警以及值班、备勤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拒不执行或推诿、拖延执行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 信息归口权: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信息,要求相关部门、警种及现场处置人员上报处置工作动态信息,并下达信息收集范围、重点和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

寒潮蓝色预警,多地降温超10℃?

是的。1月14日至17日寒潮天气将影响我国大部地区,新疆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及中东部大部地区先后有4~6级风,阵风7~8级,日平均或最低气温下降6~10℃;其中新疆北部、内蒙古中西部、甘肃北部、宁夏中北部、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东北地区东南部以及云南东部、贵州南部和江南西南部等地降温幅度可达10℃以上。

由于近期回温明显,气温偏高,此次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大,但大部地区最低气温将高于1月6日至8日寒潮过程,最低气温0℃线将南压至江南南部至华南北部,-10℃线位于河北中部-山西南部-陕西中部一线。

扩展资料

寒潮预警信号的划分

预警信号和预警是两种不同的气象服务产品,预警信号由本级气象台发布,时效通常在24小时以内;预警由气象局授权本级气象台发布,时效通常在24小时及以上。各省市的发布标准与发布依据也和中央气象台不完全相同,以四川省为例:

根据《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四川省的寒潮预警信号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其中寒潮蓝色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为: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48小时内日平均气温将下降8℃以上或者已经下降6℃以上并可能持续。冬季(12—2月),48小时内日平均气温将下降6℃以上或者已经下降4℃以上并可能持续;

而根据《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的寒潮预警分为蓝色、黄色和橙色三级,不发布红色寒潮预警。寒潮蓝色预警的发布标准为:预计未来48小时盆地9个及以上地市日平均气温下降8℃以上并伴有5级及以上大风,且日平均气温降至6℃以下。

呼兰区气象台在什么位置

呼兰区气象台在什么位置 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靳家屯东160米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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