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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农村贫困户申请房屋补助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不同地区政策不一样,以甘肃省为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农村贫困户申请房屋补助主要有四类人员: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

注:不只是这四类人,含四类以外的人员。四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应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结合。

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做甄别处理,原则上不得将其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但确为他人借农户之名登记购买商品房、消费性汽车等情形的,要予以核实登记,并将农户按程序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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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省级补助按照“两州一县”、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区三个层面分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各地要按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1.、两州一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1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1万元。

2、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8万元。

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8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0.8万元。

3、其他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6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6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0.8万元。

参考资料: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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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8、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房

农村土房改造补助政策

2017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其次,补助对象房屋属于下列情况: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

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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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几种情况不能获得补助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补助标准如下

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贫困户的户口是单独的可以享受危房改造吗?

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一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这些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 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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