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性收入居全国首位
- 教育综合
- 2022-10-12 07:56:19
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有哪些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 北京市怀柔区 天津市蓟县 河北省迁安市 山西省清徐县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 黑龙江省宁安市 上海市崇明县 江苏省句容市 浙江省安吉县 浙江省嘉善县 安徽省黟县 福建省南靖县 江西省婺源县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山东省荣成市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 河南省栾川县 湖北省恩施市 湖南省隆回县 广东省从化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 重庆市九龙坡区 四川省郫县 四川省蒲江县 贵州省桐梓县 云南省腾冲县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大连市金州新区 宁波市奉化市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北京市 北京御林汤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历程
(一)国外发展历程 1.萌芽—兴起阶段,在19世纪初,城市人开始认识农业旅游价值,并参与了乡村农业旅游,如法国、意大利。 2.观光—发展阶段,在20世纪中后期,乡村观光农业发展,形成农业和旅游相结合的新产业,如西班牙、日本、美国; 3.度假—提高阶段,在80年代以后,观光农业由观光功能向休闲、度假、体验、环保多功能扩展,如日本、奥地利、澳大利亚。 (二)国内发展历程 1.初创阶段(自发阶段)1980年代中后期-1994年 农家乐兴起 1986年,成都“徐家大院”的诞生标志着“农家乐”旅游模式拉开了乡村旅游的序幕。 1989年4月,“中国农民旅游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乡村旅游协会” 199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典型代表有哪些
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认定名单公示 2014-12-15 11:30:54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 根据《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3]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2014]1号)要求,2014年,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继续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自愿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北京市平谷区等37个县(市、区)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季富饶生态农业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有哪些
我国是以农业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乡村地域广阔,乡村人口众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城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城市景观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与此同时,乡村是我国经济改革最早的地区,经济水平显著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把自然、民族文化和农耕文化融入到传统旅游文化中,丰富了旅游业的内涵,是旅游业的一朵奇葩。随着旅游业与农村、农业的不断融合,将进一步带动农村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成为拓展农业多功能性、促进资源高效用、满足新兴消费需求的朝阳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当今旅游发展方向之一,具有强大的生机和广阔的前景。早在19世纪30年代欧洲已开始了农业旅游。意大利在休闲农业的发展概况
(1)起步阶段:19世纪50年代,代表:法国巴黎贵族返乡游;意大利成立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
(2)发展阶段:二战后,特点是观光农园。
(3)扩张阶段:20世纪60年代初,具体表现为休闲项目加入农场、庄园的规划,观光休闲农业繁荣。
(4)成熟阶段:80年代以后,度假农庄、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等兴起。 2013年3月26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现场交流会在南昌举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介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拓展了农业功能,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正成为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国内消费和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8.5万个村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从业人员2800万,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6.9%;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根据农业部对全国13.5万家典型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农民占其从业人员的92.4%,其土地产出率每亩接近12000元,是全国农业用地平均产出率的6.2倍,经营休闲农业的农民人均产值5.41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产值的2.75倍。
乡村旅游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并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态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乡村旅游开始飞速发展。进入21世纪,乡村旅游已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旅游景点增多,规模扩大,功能拓宽,分布扩展,呈现出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态势。但报告分析认为在各地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选择适合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我们的报告是国内第一份对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进行系统阐述的报告,现具体介绍其中的三种:
一、个体农户经营模式
个体农民经营模式是最简单和初级的一种模式,它主要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农民自出经营,通过对自己经营的农牧果场进行改造和旅游项目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完整意义的旅游景区(景点),能完成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通常呈现规模小、功能单一、产品初级等特点。通过个体农庄的发展,吸纳附近闲散劳动力,通过手工艺、表演、服务、生产等形式加入到服务业中,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
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的“农家乐”就是这一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如湖南益阳赫山区的“花乡农家”和内蒙乌拉特中旗的“瑙干塔拉”,通过旅游个体户自身的发展带动了同村的农牧民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二、农户+农户模式
农户+农户模式是由农户带动农户,农户之间自由组合,共同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这也是一种初级的早期模式,只是通过农户间的合作,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在远离市场的乡村,农民对企业介入乡村旅游开发有一定的顾虑,大多农户不愿把资金或土地交给公司来经营,他们更信任那些“示范户”。在这些山村里,通常是“开拓户”首先开发乡村旅游并获得了成功,在他们的示范带动下,农户们纷纷加入旅游接待的行列,并从示范户学习经验和技术,在短暂的磨合后,就形成了“农户+农户”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这种模式通常投入较少,接待量有限,但乡村文化保留最真实,游客花费少还能体验最真的本地习俗和文化,是最受欢迎的乡村旅游形式。但受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的影响,通常旅游的带动效应有限。
在湖南汉寿县的“鹿溪农家”,从2001年7月起开发乡村旅游,最初只有两户村民参与,在不到一年的旅游接待中,“开拓户”获纯利8000元,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到2003年全村30多户中有14户条件较好的农户参与旅游接待服务,还有不少农户为旅游提供特种家禽、绿色蔬菜、山里野菜、生态河鱼等农产品和参与民俗表演,逐渐形成了“家禽养殖户”、“绿色蔬菜户”、“水产养殖户”、“民俗表演队”等专业户和旅游服务组织,吸纳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形成了“一户一特色”的规模化产业,通过乡村旅游的开发,顺利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开发,经营与管理,农户参与,公司直接与农户联系与合作。这种模式的形成通常是以公司买断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通过分红的形式让农户受益。它是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实践中,由高科技种养业推出的经营模式,因其充分地考虑了农户利益,在社区全方位的参与中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它通过吸纳社区农户参与到乡村旅游的开发,在开发浓厚的乡村旅游资源时,充分利用了社区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丰富的农事活动,增加了农户的收入,丰富了旅游活动,向游客展示了真实的乡村文化。同时,通过引进旅游公司的管理,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避免不良竞争损害游客的利益。
(1)发展及产业规模
20世纪90年代中国休闲农业开始发展,到2l世纪初,休闲农业己进入一个全面发展时期,旅游景点增多,规模扩大,功能拓宽,分布扩展,呈现出一个良好的发展新态势。全国休闲农业特色农户(农家乐)己发展至150多万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园区发展至12000多家,直接从业人员近300万人,年接待游客7亿人次,年经营收入达900亿元左右1J。休闲农业产业几乎各县都有,在东部沿海城市郊区尤为多见。仅绍兴一县,休闲农园到2007年就有48家,其中从投资规划看,100元万以下的7家,占15.2%,101万~500万的23家,占50.0%,500万~1000万的8家,占17.4%,1000万以上8家,占17.4%。从经营面积看,23.2hm2以上的有20家,最大的达280hrn2;从实际投入看,已经有资金投资的占总数的3.5%,其中投资100万以下的27家,占58.7%,投入101万~500万的l5家,占32.6%,500万~1000万的1家,占2.2%_2J。
中国休闲农业产业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之一,彰显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成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当前应着力解决好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队伍短缺,规划滞后,特色不突出,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2)产业分布
2004年和2005年,国家旅游局共评选出农业旅游示范点359处。其中,农业观光旅游点112个,占31.2o%;农业科技观光旅游点60个,占16.71%;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点56个,占15.60%;民俗文化旅游点20个,占5.57%;休闲度假村(山庄)26个,占7.24%;古镇新村39个,占l0.86%;农家乐l8个,占5.01%;自然景区28个,占7.80%。从东、中、西三大区域分布来看,中国东部地区100个,占49.76%;中部地区65个,占32.1%;西部地区38个,占l8.7%。从省、市、区分布来看,最多的是山东55个,占15.32%,江苏43个,占11.98%,辽宁34个,占9.47%,贵州l8个,占5.01%,安徽、四川各17个,分别占4.74%,河北l5个,浙江、广东l4个,山西13个,河南l2个,广西l1个,内蒙古、新疆各l0个,黑龙江、重庆各9个,北京、甘肃各7个,湖北、云南各6个,江西、上海各5个,其余均在5个以下。 (1)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新家园。
(2)农业多产化:城市居民休闲,形成了乡村旅游的核心结构,包括观光采摘农业、大棚生态餐厅、农家乐、农家大院、民俗村、垂钓鲜食等,带动了观赏经济作物种植、蔬菜瓜果消费、家禽家畜消费、餐饮住宿接待、民俗文化消费的全面发展,同时把第三产业引入农村。
(3)农村景区化:乡村风貌成为旅游本底,用景观的概念建设农村,用旅游的理念经营农业,用人才的观念培育农民,将乡村装点成旅游度假腹地;乡村民居成为观光体验产品,乡村民居与本地资源及文化特色相结合,形成产业型、环保型、生态型、文化型、现代型发展思路。
(4)农民多业化: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使农民以旅游为主业、种植为副业;农民的身份可以从务农转变成农商并举,农户可以独立经营,也可以形成私营企业;吸引农民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
(5)资源产品化:把农村的生产、生活资料转换成具有观光、体验、休闲价值的旅游产品,并且一定区域内要差异化发展。具体有田园农业旅游、民俗风情旅游、农家乐旅游、村落乡镇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科普教育旅游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