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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CPTPP部分规则?

如何更好地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

《方案》指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对探索建立新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围绕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改革探索,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

我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主要变化。

法律分析: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主要变化: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

我国设立自贸试验区外部原因是哪一年在美国主导下国际经贸规则迈向高标准广覆

近年,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先后发起TPP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IP(跨大西洋(13.84, -0.42, -2.95%)贸易和投资协议)和PSA(诸边服务业协议)等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力图形成新一代高规格的全球贸易和服务规则,来取代目前的WTO规则。 其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推行更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二是积极推进投资自由化;三是更加强调服务贸易自由化;四是更加强调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目前,在这些贸易谈判国中,都不包括中国。如果上述谈判按计划完成,中国将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危险。 为此,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先行试验国际经贸新规则、新标准,积累新形势下参与双边、多边、区域

国务院: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等试点政策

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同时,会议上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其中包括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什么意思

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什么是“准入前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同等待遇。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无论内外资企业,只要在中国注册,都将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核心是给予外资准入权,并在国家监管和税收待遇等方面给予法律上和实质上的同等待遇。

什么是“负面清单”?

准入前国民待遇不是绝对的,允许有例外。世界各国较为普遍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因此,国家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同时,一般都会列出“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指关于外资进入或者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是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在该清单上,国家明确列出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之外领域则充分开放。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滚动向前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

今年我国发布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这是我国5年来第四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该两份负面清单均在2018年版负面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其中全国版清单从48条精简为40条,自贸试验区清单则从45条精简为37条。

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更短些,是因为要在自贸试验区做一些先行先试的压力测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成功后,再复制推广至全国。

总之,一般准入前国民待遇通常与负面清单制度相结合。“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惯用的高标准投资规则之一。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是我国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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