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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实习期那段时间,以后工作该怎么进行下去呢?

试用期过了不想干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新公司试用期内辞职,之前提交给用人单位的离职报告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一定要给你的,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退还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退还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再出具一张离职证明给你的。

法律依据:《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您好我想问一下应届毕业生过了实习期没有转正被辞退了对以后找下一份工作有影响吗?

对你重新找工作没有影响,应聘简历上自己可以写上一段实习经历,重新找工作比一张白纸的其他人有优势。

公司过了实习期迟迟不给你转正,该怎么合理的解决?

试用期三个月已满,而且过了十天了。上级没有明确答复说是否通过转正,还是延迟,还是不及格。试用期满当天已经提交了转正申请表,但一直没审批。问他,他说迟点再谈。然后已经过去十天多,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其实,试用期过后上级并没有表达转正的意向,有以下几种可能。

上级不清楚劳动法细节,拖延人事办理。对题主不满意,需要再考察。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不规范或者其他可能性。建议题主保留相关证据,备之后劳动仲裁留证。问题解决方法,建议先跟上级沟通,如果无果,征询公司人资意见,如果还是无果,就要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工作下去。但是无论如何,都要保留以下证据,工资条,试用期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总结一下:先礼后兵。

职场就是这样,让人无奈的事情太多。再等几天吧,逼急了,领导又会不高兴,不过无论怎样,你还是要找他的。说句老实话,如果因为这样的事情导致你离职的话,我看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这样的企业、这样的领导,也许以后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其实通过这家公司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这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还不够规范,正常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HR会提前进行转正答辩考核,并在试用期满通知结果。能否适应或胜任这家公司你自己应该会有些感觉吧。如果自己觉得适合,可以积极争取,主动约上级沟通一下工作,表达自己对公司工作的认可以及自己潜力和未来计划。这种情况都不需要去探讨法律法规怎么样怎么样,因为这就是“人”的事情而非“事”。所以,突破口只能是这个经理。直接的上级,理论上来说都是有办法搞好关系的,就看你是不是乐意以及有没有用心。

公司过了实习期迟迟不给你转正,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不给转正如何处置?依照劳动法规则,不给转正就是让你走,劳动法规则合同期限签署为3年及以上,试用期最长也就6个月。假如延长试用期,那就违法了。不能超越6个月的。不给转正有没有提早找过你。假如没有,那就不适宜。不契合职位请求,企业能够培训。培训后仍不契合,还要调岗。忽然不给转正,绝对不合法。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6个月后仍不给员工转正,明显是违背劳动法的。能够请求用人单位矫正,假如解除合同的,可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不让转正是什么意义?是继续延长试用期?还是换个主体重新签?这两种方式都是违法的,假如公司这样做,不止能够申请补偿金。假如是直接解雇,那肯定要支付补偿金的。

其实很少公司是不给转正的。除非是得罪了指导。根本上都是同窗们实习了一段时间后,觉得离本人的理想差太多,换下一份工作的。企业招聘要本钱的,好不容易招来的人,又实习那么长时间了,不会主动辞掉的。

这里需求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只要一份,没有转正合同之说。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需签署劳动合同,你过了试用期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公司是冒犯了劳动合同法的。假如公司从未与你签署过合同,且在你跟其提过后依然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那你可得多一个心眼了,从不签劳动合同就点就能够看出用人单位不是很正轨。倡议在平常工作中留意搜集证据,以防后续发作劳动纠葛。

试用期没过怎么办

法律分析:试用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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