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
- 资格考试
- 2022-11-09 07:56:15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怎么区分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提前支付了合同对价,企业按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拓展资料:
一、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首先,来看看百度百科/准则是如何定义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
1、预收账款——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订金或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
2、合同负债——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官方的书面用语非常拗口,风云君还是用大白话给大伙直接讲讲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一项依据合同规定、有商业实质、与收入相关的负债,二者在未来都能转为收入。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与设备融资租赁等“21号会计准则——租赁”下交易事项相关的预收定金/租金,无需区分合同负债、预收账款,仍统一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
其中,最方便判断的是第一点合同是否成立和第二点有无实际收到款项,第四点算是对第一点和第二点的小结。 简单粗暴地说,就是:有没有签订合同,凡是签了合同的都属于合同负债;是不是已经收到了真金白银,凡是钱已经入兜但没有签订合同或与合同义务无关都属于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新收入准则,符合新收入准则的原预收账款,使用合同负债科目,不再使用预收账款核算,其他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的先收款后履约的,仍然通过预收帐款核算。执行新收入准则,预付账款科目的使用是不受影响的。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
拓展资料: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
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的区别
确认预收账款的前提是收到了款项,确认合同负债则不以是否收到款项为前提,而以合同中履约义务的确立为前提;合同负债的确认,是以履约义务为前提的,如果所预收的款项与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无关,则不能作为合同负债核算,应作为预收账款计量。【拓展资料】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合同负债;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首次提出了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概念.新收入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如果企业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将该项资产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如果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如何区分?
根据新收入准则,符合新收入准则的原预收账款,使用合同负债科目,不再使用预收账款核算,其他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的先收款后履约的,仍然通过预收帐款核算。执行新收入准则,预付账款科目的使用是不受影响的。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
扩展资料: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
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怎么区分?
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
“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提前支付了合同对价,企业按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
扩展资料:
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1、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
2、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预收账款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前预收的货款,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
3、销售的时候先收钱后付货的是预收账款,先付货后收钱的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主要用于赊销,销售的时候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收款的时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如果已售出商品还没收到钱,计入应收账款的借方。虽然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性质不一样,但是他们核算的都是销售业务,而且收钱时都是贷记"应收和预收",发货时都是借记"预收和应收"所以借贷方核算的内容是一致的。
4、应收账款核算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产生的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一项资产。
5、预收账款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合同协议约定预先收取的定金或预付款,对收款的企业来说,是一项负债(也就是说在符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条件前收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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