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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备案分为两期,可以同时写水保吗?两个分区都可以是主体工程区吗

请问两个水土保持项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将这两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合在一起写!

看相关批复文件。如果两个项目是独立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是分开的话是不可以合并编制水保方案的。如果两个项目是同一份备案证,那就可以作为一个项目来编。 如果是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措施未落实以及水土保持设施未能通过验收的,后期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不予通过,需补充完成前期水土保持方案。 另外,对于建设生产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一般是10年,这个服务年限根据各个地方的情况而定,当生产运行期超过服务年限里需另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就你所说的情况,将两个独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合并成一个来完成应该是不可行。

水土保持分区

一、标准条款

1 分区任务

1.1 根据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原则,将规划范围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类型区。

1.2 应以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等因素为依据,研究确定不同类型区的生产发展方向和防治措施布局。

2 分区原则

2.1 同一类型区内,各地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应有明显的相似性;不同类型区之间,其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应有明显的差异性。其相似性和差异性均应有定量的指标反映。

2.2 同一类型区内的生产发展方向(或土地利用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应基本一致;不同类型区之间的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应有明显的差异。

2. 3 应以影响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的主导因素作为划分不同类型区的主要依据。不同情况下,主导因素应有所侧重:

2. 3. 1 在自然条件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地貌、水文、气象、土壤、植被等。在地貌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山区、丘陵与平原 ( 地面坡度组成不同) ; 在水文、气象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多雨区与少雨区; 在土壤因素中,应明确划分土类、岩石、沙地; 在植被因素中,应明确划分林区、草原与无植被山丘。

2. 3. 2 在自然资源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 ( 特别是植物) 资源、光热资源和矿藏资源。并应明确划分这五项资源的丰富区与贫乏区。

2. 3. 3 在社会经济情况中,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人口密度、人均土地、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各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水平等。

2. 4 在坚持上述分区原则基础上,应适当照顾行政分区的完整性; 同时每一类型区应集中连片,不应有 “飞地”或 “插花地”。

3 分区的主要内容

3. 1 各个类型区的界限、范围、面积和行政区划。

3. 2 各类型区的自然条件,着重说明以下因素:

3. 2. 1 地貌: 宏观上说明各区的山地、丘陵、高原、平原、阶地等不同地貌; 微观上说明地面坡度组成、沟壑密度等定量指标。

3. 2. 2 水文: 说明各区的年均雨量、汛期雨量、降雨的年际分布与季节分布、暴雨情况、干旱缺雨情况等。

3. 2. 3 气象: 温度、无霜期、风力、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

3. 2. 4 土壤: 说明各区的土类、岩石、沙地的分布、农业土壤的主要物理化学性质等。

3. 2. 5 植被: 说明各区的林地 ( 天然林与人工林) 、草地 ( 天然草地与人工草地) 分布情况、植被覆盖度、主要树种、草种等。

3. 3 各类型区的自然资源,着重说明以下因素:

3. 3. 1 土地资源: 各区的耕地、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的总量、人均量、土地质量、生产能力。

3. 3. 2 水资源: 各区的地面水、地下水、总量、人均量、耕地平均量。

3. 3. 3 生物资源: 各区能提供用材、果品、药用、编织、淀粉、调料、观赏等用途的植物和有开发价值的动物。

3. 3. 4 光热资源: 各区的日照数、辐射热量、大于等于 10℃ 积温。

3. 3. 5 矿藏资源: 各区的煤、铁、铜、铝、石油、天然气等矿藏资源的分布、数量和开采情况。

3. 4 各类型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着重说明以下因素:

3. 4. 1 各区人口、劳力、人均土地、人均耕地。

3. 4. 2 各区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

3. 4. 3 各区农村各业生产情况、经验和问题。

3. 4. 4 各区群众生活水平、人均粮食、人均收入、人畜饮水和燃料、饲料、肥料供需情况。

3. 5 各类型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应着重说明以下方面:

3. 5. 1 各区水土流失主要形式 ( 沟蚀、面蚀、重力侵蚀、风力侵蚀) 、侵蚀强度 ( 按侵蚀模数定量指标) 、分布情况。

3. 5. 2 各区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包括对当地农村生产、群众生活的危害和对下游淤积水库、河道、造成洪涝灾害等危害。

3. 5. 3 各区水土流失成因: 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 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开发建设不注意保持水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等) 。

3. 6 各类型区的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应着重说明以下方面:

3. 6. 1 各区的生产发展方向,具体表现为土地利用区划,提出各区农林牧副渔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位置和面积比例。

3. 6. 2 各区的防治措施布局: 根据各类土地上不同的水土流失形式与强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主要防治措施及其配置特点,并简述其依据。

4 分区的方法步骤

4. 1 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应根据调查结果划定各类型区的界限,分别调查各区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现状等。

4. 2 应将调查中收集的有关专业的分区成果 ( 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水利、自然地理、土壤侵蚀等分区成果) 作为水土保持分区的重要依据之一。

4. 3 在上述调查中,除进行各类型区的面上普查外,还应在每一类型区内选一有代表性的典型小流域 ( 面积 20 ~50 km2) 进行详查,将普查与详查情况点面结合,互相验证。

4. 4 根据上述调查情况,结合区域性经济发展与流域性开发治理,研究提出不同类型区的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

4. 5 整理分区成果。按 5. 3 规定的内容,编写水土保持分区报告,并附有关图表。分区成果应作为大面积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独立运用。

5 分区的分级要求

5. 1 根据规划范围分区可分为: 国家级、大流域级 ( 以上两级都跨省) 和省级、地区级、县级等五个层次,各级的精度要求不同。省级及以上层次的分区着重宏观战略,相对的粗略些;地区级及以下层次的分区应能具体指导实施,要求精度较高些。在国家级和省级分区中属同一类型区的,在地区级和县级分区中可能还需再划分为两个以上的类型区。

5. 2 根据影响因素可分为: 一级分区 ( 类型区) 、二级分区 ( 亚区) 、三级分区 ( 小区) 。在省以上大面积分区中,当一级分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应考虑二、三级分区。

5. 2. 1 一级分区应以第一主导因素为依据,二、三级分区以相对次要的其他因素为依据。

5. 2. 2 多数情况下以地貌为第一主导因素,一级分区分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等; 二、三级分区则以微地貌、地面组成物质、降雨、植被、气候、耕垦指数等相对次要的因素为依据。

5. 2. 3 如一级分区为山地,二级分区根据海拔高度不同可分高山、中山、低山; 如一级分区为丘陵,二级分区根据地面坡度不同可分缓坡丘陵、陡坡丘陵等。

5. 3 在同一类型区 ( 一级区) 内不同的二、三级区,其生产发展方向与防治措施布局在基本相近的基础上,还应有某些具体差异。

6 分区的命名

6. 1 区命名的目的是反映不同类型区的特点和应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在规划与实施中能更好地指导工作。命名的组成有二因素、三因素、四因素三类,不同层次的分区,应分别采用以下不同的命名。

6. 2 二因素命名,由地理位置和各区地貌和土质特点二因素组成,一般适用于省及省以上层次的分区。如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分区中,有东北黑土区、西北黄土区、南方红壤丘陵区等。

6. 3 三因素命名,在上述二因素基础上,再加侵蚀强度,共三因素组成,一般适用于省以下较低层次的区划。如某省或某地区的水土保持分区中,有北部红壤丘陵严重侵蚀区、南部冲积平原轻度侵蚀区等。

6.4 四因素命名,在上述三因素基础上,再加防治方案,共四因素组成,一般适用于省级以下层次的分区。如北部红壤丘陵严重侵蚀坡沟兼治区、南部冲积平原轻度侵蚀护岸保滩区等。

7 分区成果

7.1 水土保持分区报告:阐明分区依据、各区特点、分区分级和命名。

7.2 水土保持分区图:反映各区位置,范围和分区分级。

一级分区线比二级分区线粗一倍,二级分区线比三级分区线粗一倍。

二、理解与实施

水土保持类型区的划分是分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是总体规划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和组成部分。此节就水土保持分区的任务、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分级要求和命名都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定。新旧标准对比如下:

(1)首先将原标准的“水土保持区划”改为“水土保持分区”,这节中原标准提到的“区划”在新标准中都相应的改为“分区”,目的是与新标准规划总则中提到的保持一致。

(2)将原标准“区划的任务”改为“分区的任务”,其内容新标准的5.1.1和5.1.2与原标准对应项内容对比,5.1.1内容换成了新的,完全替换掉了原标准5.1.1的内容,5.1.2内容是原标准的一部分,没必要赘述的部分被删除。

(3)原标准5.2.3.1“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着重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组成物质)”被改为“对水土流失和生产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应着重地貌、水文、气象、土壤、植被等”。此处自然条件因素与水土保持综合调查4.3.1提到的保持一致,改后的用词更加准确,如地貌是地表面高低起伏的状态。按其自然形态可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等。地貌、地形这两个概念在使用上常有区别,如地形图一般指比例尺大于1∶100万着重反映地表形态的普通地图,而地貌图则是一种主要反映地貌形态———成因或某一地貌要素的专题地图。在测绘工作中,地形是地表起伏和地物的总称。可见此处“地貌”代替“地形”更加合理。“降雨”改为“水文、气象”范围变大,符合实际情况,用词准确。

(4)原标准5.3.2.1~5.3.2.5的内容是对自然条件中有关因素的说明,在新标准中内容基本不变,因素名称有所改变,将“地形”改为“地貌”、“降雨”改为“水文”、“地面组成物质”改为“土壤”以及“其他农业气象”改为“气象”,并且说明顺序也进行了调整,这些内容及顺序的改变,与新标准5.2.3.1提到的因素“地貌、水文、气象、土壤、植被”一一对应。

(5)原标准5.3.3.1中的“农地、林地、草地、荒地等”在新标准中改为“耕地、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土地等”改后的用词更加规范合理。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订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作了明确规定,按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差异划分大类,然后按单一性差异逐级细分。如按土地用途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8个一级大类,再根据利用特点等细分二级地类。

(6)原标准5.3.5和5.3.6在新标准中内容上都补充“应着重说明以下方面”:这样使说明内容更为明确,也与前几项说明方式相一致,使读者容易读懂内容。

(7)原标准5.5.1中“高层次”、“低层次”在新标准5.5.1中更加完整,相应的变为“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地区级及以下低层次”,通过补充,使层次分明,一目了然。

三、示例

以下所举示例分别是省级、地区级和县级,示例一显示的省级,属于省级及以上高层次的水土保持分区,示例二和三显示的是地区级和县级,属于地区级以下较低层次的水土保持分区;前两个分区命名都采用二因素组成,由地理位置和各区地貌和土质特点组成,第三个分区命名采用四因素命名,由地理位置和各区地貌和土质特点,加侵蚀强度,再加防治方案组成,详细内容如下。

示例一:《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1999~201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区

按照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分区,浙江省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南方丘陵红壤区。根据全省的自然地理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与发展趋势,将全省划分为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区、浙北平原丘陵区、浙东沿海岛屿区三个类型区。

1.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区

以莫干山以西,会稽山、四明山一线以南的全省大部分地区,包括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所属县(市、区)和长兴、安吉、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诸暨、嵊州、新昌、天台、仙居、永嘉、文成、泰顺等38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68415km2,水土流失面积13988km2,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3.6%,是我省水土流失程度较高且分布范围最广的类型区。

本区土壤类型主要有红壤、紫色土和水稻土等,集中了全省大部分的坡耕地和荒山、荒丘以及大部分的疏林地,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其表现形式以坡面面蚀为主,在金衢盆地的四周还分布着一定数量的沟蚀。在浙西浙南山区由于地面坡度大,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重力侵蚀,其表现形式主要为滑坡和崩塌,有的地方还发展为泥石流,危害严重。近年来,随着开发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修路、采矿和开发区建设等人为活动不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山区发展过程中不合理的利用林木资源,也不同程度地加剧了水土流失。

本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应考虑到将防护性治理与开发性治理紧密结合,大力改造坡耕地,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山区农民脱贫致富。针对不同侵蚀类型的不同土壤类型、地形、水系的特点,应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探索生态建设的新模式,为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1)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切实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

(2)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并及时对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予以治理。

(3)大力改造现有坡耕地,以修建水平梯田为主,结合整治排水系统,并对25°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面实施退耕。

(4)发挥丘陵山区水土资源优势,种植经济林果,增加农民收入,实行开发性治理与防护性治理结合的方式,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5)封育治理与植树种草相结合,恢复和提高植被覆盖度。

2.浙北平原丘陵区

以莫干山以东,会稽山、四明山、象山港一线以北的杭嘉湖平原和萧绍甬平原及附近地区,包括嘉兴市所属县(市、区)、湖州市区、德清、杭州市区、余杭、萧山、绍兴市区、绍兴、上虞、宁波市区、鄞县、余姚、慈溪等28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20412km2,水土流失面积1627km2。该区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农作物产量高,交通发达,城市村镇密集,人口密度大,经济发达,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农、工、贸的集散地,铁路、公路的交通枢纽,开发区规模在不断扩大,同时城镇扩建,道路拓宽,旧城改造也在迅速展开。公路建设蓬勃展开,国道、省道和县道一起上。本区基本建设项目多,规模大,乱挖乱堆随意弃渣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河道淤积,加重了灾害损失。杭嘉湖平原河网纵横交错,由于河岸大部分为土质,受自然因素和船行波的冲击影响,河岸坍塌现象十分严重,仅嘉兴市每年大约损失土地1000多亩。

本区主要是依法预防和治理新的水土流失,必须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从城市规划入手,积极开展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对城市周围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采矿采石活动进行规范、整顿、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平原地区禁止取土烧砖;加强平原河网整治及护岸工程,疏浚河道,防止河岸坍塌。

3.浙东沿海岛屿区

我省海岸线长而曲折,岛屿众多。本区位于我省东部沿海,从舟山群岛、象山半岛、温黄平原、乐清湾两岸到温瑞平原及其附近地区,包括舟山市所属县(区)、奉化、象山、宁海、台州市区、三门、临海、温岭、玉环、温州市区、乐清、瑞安、平阳、苍南、洞头等22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20929km2,水土流失面积3383km2。当地农业生产力水平较高,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群众生活水平较高,近几年来随着燃料结构的改变,从城镇到农村大都用上了煤气,几乎不烧柴草,使得自然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复,水土流失状况较以前有明显好转。

本区容易受台风正面袭击,台汛期暴雨强度大,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在舟山群岛则为水力侵蚀与风力侵蚀并存。虽然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中度侵蚀以上的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比例达到55.7%,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水土流失的特点是强度大。同时,资源开发与基本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普遍存在。

本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依法预防和治理新的水土流失,必须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针对不同侵蚀类型的不同土壤类型、地形、港湾的特点,积极开展沿海防护林建设和海岸防侵蚀建设。

(1)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步伐,建立农田防护林体系,风力侵蚀区开展植物固沙,防止海岸侵蚀。

(2)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并及时对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予以治理。

(3)大力改造现有坡耕地,以修建水平梯田为主,结合整治排水系统,并对25°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面实施退耕。

(4)从城市规划入手,积极开展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对城市周围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采矿采石活动进行规范、整顿、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5)平原地区禁止取土烧砖。

示例二:《浙江省江山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江山市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现状、生态环境等特点,江山市划分为中部丘陵盆地区和西南部山地区两个类型区。

1.中部丘陵盆地区

本区包括凤林镇、双塔街道、虎山街道、上余镇、四都镇、贺村镇、淤头镇、石门镇、大桥镇、清湖镇、坛石镇、新塘边镇、大陈乡、双溪口乡14个乡(镇、街道),总土地面积1141.3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56.52%。

(1)自然环境。该区属丘陵、盆地集中分布区,丘陵起伏平缓,底部开阔,由河谷中部向南北两侧呈阶梯状分布。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3℃~17.6℃,≥10℃年积温5200℃~5700℃,年降水量1300~2200mm,无霜期250天左右。

土壤主要有红壤、紫色土、水稻土等。红壤分布在盆地内侧的缓坡台地、丘陵地带,紫色土分布在丘陵岗地,水稻土广泛分布于河谷两岸和盆地内。

本区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的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植被区。地带性植被以甜槠、木荷为建树科,伴以栎、栗、楠类以及山茶科等群落。

(2)水土流失现状和存在问题。本区水土流失总面积244.13k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39%,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3.18%。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122.3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98.64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6.62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2.01km2,剧烈水土流失面积0.68km2

本区农业生产发达,人为活动产生的水土流失较大,是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其中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局部地区尚有25°以上的陡坡耕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

2.西南部山地区

本区包括峡口镇、长台镇、廿八都镇、张村、保安乡、碗窑乡、塘源口乡7个乡镇,总土地面积878.1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3.48%。

(1)自然环境。该区位于江山市东南部山区,山地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地区,分布有仙霞岭、洞宫山等山地。山间多峡谷急流,钱塘江支流乌溪江、江山港的发源地均位于区内。

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雨热同期。年平均气温16.9℃~18.6℃,≥10℃年积温4500℃~5600℃。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500~2000mm之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00~2400h,无霜期约为260~284天。

区域内主要土壤类型为红壤、黄壤、水稻土、粗骨土、潮土等。红壤土类广泛分布于海拔700m以下的丘陵、低山区和中山区的下部,黄壤土类分布在海拔700m以上的中山区,水稻土遍及河谷盆地、丘陵谷地,粗骨土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地陡坡,潮土位于河谷平原。

本区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的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植被区。常见的林木有马尾松、黄山松、杉木、柳杉、枫香、竹和油桐、油茶等经济林。

(2)水土流失现状和存在问题。本区水土流失总面积89.47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19%,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6.82%。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8.68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45.49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4.65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3.76km2,剧烈水土流失面积6.89km2

本区总体上经济水平不高,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山高坡陡,因陡坡耕地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较大,500m以上中高海拔地区农民生产条件差,生活困难,有生态移民的迫切愿望。

示例三:《浙江省天台县水土保持规划(2001~201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区

浙江省属于水力侵蚀类型为主的南方丘陵红壤区,根据天台县的自然地理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与发展趋势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原则,将天台县划分如下几个区:

Ⅰ:东部风化花岗岩强度侵蚀坡沟兼治区

Ⅱ:北部丘陵中强度侵蚀治理区

Ⅲ:东部低山丘陵强度流失治理区

Ⅳ:西部低山丘陵轻中度坡沟治理区

Ⅴ:中部河谷平原轻微侵蚀监督区

Ⅵ:西南部低山丘陵轻度侵蚀保护区

Ⅶ:东北部中低山轻度侵蚀保护区

各区的基本情况见表1-3:

表1-3 天台县水土流失治理分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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