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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负领导责任如何追责

经济责任审计领导责任界定

法律分析:针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严重程度、涉及资金大小、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界定和划分。

法律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三十四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如何准确、客观地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也是被审计领导关注的焦点,更是纪检、组织部门的看点。现结合工作实际,分析责任界定难的原因,提出解决责任界定难的对策建议。

负领导责任如何追责

法律分析: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领导责任,能记过处分吗

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领导责任的,一般从直接责任人至分管领导责任至重要领导责任,责任是递减的,问题严重的话,分管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都可以给予记过处分。审计常常会发现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这二个问题,都要先免职再给予处分的。

两办规定经济责任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规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遇有干部管理权限与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等不一致时,由对领导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与同级审计机关共同确定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地方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依规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对有意设置障碍、推诿拖延的,应当进行批评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法律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法律分析: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通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的经济活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审计活动。通常由企业委派的总经理或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六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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