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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有没有被就地埋过

死刑犯死了以后是葬在哪里啊

死刑犯被执行后的尸体或者骨灰,可以由家属认领。
我国对于死刑犯,多是执行的枪决。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法院刑庭会通知火葬场派车到刑场外等候的。
在执行死刑后,由法医验尸,确认死亡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各自拍照取证。取证完毕后由火葬场的人将尸体拉走火化。
死刑执行完毕后,经人民法院法医和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的检察官确认死刑犯死亡后,才可以处置死刑犯的尸体。法律严格禁止为被执行的罪犯举行丧葬活动以及进行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那些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尸体最后都去哪了?

现在大家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平时的行为都是受到法律约束的,这样才能够保证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但是总有一些人是在违背法律,做出了一些违法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惩罚应该就是死刑了,是执行的最高标准,一般如果一个罪犯没有罪大恶极的话,是不会被执行死刑的。被执行了死刑的人去世之后的身体可能是被家属给认领回了,也有可能是做了器官移植。

很多犯人在执行死刑之前心里面都是在悔过的,但是为时已晚,如果自己的人身权利没有被剥夺的话,还可以自己选择一个去世的方式。有些人对于自己之前的犯罪行为非常的懊悔,所以也希望能够改过自新,在离世之前可能就会自愿将自己去世之后的身体交给医疗机构。例如有些病人在去世之前身体上的有些器官都是非常好的,所以就可以捐献出来,这些死刑法也是一样的,捐出去之后能够帮助别人获得新的生命,也是功德一件。

如果一个人不愿意捐献器官,没有忏悔之心的话,去世之后的身体也不会被随意利用,会由家属来认领,或者由家属来决定器官到底要不要捐献。在捐献了器官之后,如果整体的身体还比较完整的话,可能还会被送到医院里面去当大体老师,这些身体捐给医学生学习或者是做解剖,医学生们学会了之后,也能够更多的去治病救人。

这些身体被捐赠到医院之后,对于医学生们就是无声的老师。像有些医学院,可能大体老师非常的紧缺,所以有些教授在去世之后还会自愿的将身体捐献出来拿去给学生们研究。而如果一个死刑犯不想当大学老师,也不愿意捐献器官的话,身体也不会交给亲人,而是先拿到火葬场去火化,然后再让家属来认领。如果死刑犯已经没有家人来认领的话,相关部门也会将这些骨灰统一放在一个地方,然后进行登记。

好奇:死刑犯人,被执行死刑后,尸体是怎么处理的呢?

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法院刑庭会通知火葬场派车到刑场外等候的。在执行死刑后,由法医验尸,确认死亡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各自拍照取证。取证完毕后由火葬场的人将尸体拉走火化。

1、死刑执行完毕后,经人民法院法医和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的检察官确认死刑犯死亡后,才可以处置死刑犯的尸体。死刑犯被执行后的尸体或者骨灰,可以由他的家属认领。法律严格禁止为被执行的罪犯举行丧葬活动以及进行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2、随着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一些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单位为进行科学或做器官移植手术,提出了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要求。执行死刑后的罪犯尸体以下几种可供利用: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经家属同意利用。

3、捐赠国家作标本,这个必须得到死刑犯的同意。如果死刑犯没有遗愿,法院是不会这样做的。一般都是火化了事。

扩展资料

《刑法》

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刑法

百度百科-死刑

死刑犯处以死刑后有坟墓吗?还是火化?还是家属处理?

家属处理是肯定的。

死刑后有没有葬礼

一、没有法律规定犯人执行死刑后,不准其家属举办葬礼或悼念活动。

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执行死刑后,移交给家属的只是骨灰。

三、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罪大恶极,其家属应当低调处理。因为罪大恶极的犯罪并不能光换门庭,没有必要办理所谓的葬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八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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