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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B、非法持有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b、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8、强迫他人吸毒罪。9、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以下这些是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行为,因为吸毒是一种自伤行为,并不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如同自杀一样,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因为其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故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第8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72条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罪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是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涉及到具体毒品有关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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