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银监会文件查询
- 法律法规
- 2023-08-10 17:44:16
公证处继承银行卡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确认银行卡是否有钱,因此需要先查询。公证机构可以按照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的有关规定,在审查确认存款人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后,向经审查确认的继承人出具《存款查询函》,继承人凭该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经查询后,如果有存款且无质押、留置、冻结、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可以依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人去世了怎么查他名下的存款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银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规定,现就简化查询已故亲属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
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
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执行。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银保监会会同司法部解释。
人去世了怎么查询银行所有存款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以下材料查询:
(1)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
(2)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以下材料查询:
(1)公证遗嘱;
(2)存款人死亡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其他继承人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
按照《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的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
关于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三)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 在我国银行的存款, 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四)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继。
(五)存款人死亡后, 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 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 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我父亲去世留下银行存折中的钱应该怎么取出
父亲去世留下银行存折,里面的钱要取出来,知道密码金额低于五万可以直接用存折和密码去发折银行网点取款,不知道密码或者存折遗失就要去公证处做资产继承公证取款了。
家人去世,留下的银行存款取款步骤:
步骤一:存款人过世后,在不知道存款额的情况下,继承人带上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有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到公证机构申办存款继承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确认继承人身份后,为其出具《存款查询函》。
步骤二:继承人带上身份证到银行,凭《存款查询函》查询存款额,银行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
步骤三:公证机构根据银行出具的《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程序,出具继承公证书。
步骤四:带着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到银行办理取款或过户。
若子女对老人的存款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对存款的继承权或继承份额发生争议,则无法办理继承公证。此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继承人的继承权和所留存款的各继承人应得份额作出裁判。继承纠纷诉讼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附:2013年3月XX、司法部关于继承存款的最新通知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
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xxxx司法局,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为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申办存款继承公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过户或者支付手续,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公证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应当审查确认存款人的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应当及时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
继承人为多人的,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查询请求。查询申请人可在公证机构签署《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查询。
三、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需要核实被继承人银行存款情况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四、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或者核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知悉的具有遗产性质的其他财产权益的情况依照本通知执行。
五、公证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存款查询和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存款过户和支付秩序。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司法部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解释。
请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银监局,分别将本通知转
发至本辖区内各公证机构、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1.《存款查询函》格式
2.《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格式
3.《委托书》格式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管箱承租人亡故处理
1、承租人死亡,银行网点收到合法继承人提交的承租人死亡证明,即可视为被授权人的被授权被撤销;承租人亡故后,银行网点未接到承租人死亡证明前,其被授权人的被授权仍有效。
2、银行网点应根据公证机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权证明书办理开箱、退租等手续,如需续租,应重新办理租用手续。如承租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未及时来银行网点交纳租金,或者承租人没有合法继承人,银行网点将按照逾期未续交租金又未办理退箱手续进行凿箱处理。
3、合法继承人为办理合法继承权证明书,公证机构要求银行网点先配合查询、核实保管箱内财产情况的:
1、银行网点可凭以下材料先办理开箱,以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承租人在银行网点的保管箱财产信息:
(1)公证机构依据《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出具的《存款查询函》。继承人提交的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应当已审查确认承租人的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承租人的合法继承人。
(2)公证机构出具的其他能证明继承人身份的公证文书。继承人提交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继承人身份的公证文书,也应当已审查确认承租人的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承租人的合法继承人。
2、开箱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凭借以上材料仅能办理开箱查询,不能提取保箱箱内物品、不能办理退租等处分性的手续。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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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关于签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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