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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荒的土地可以传给下一代使用吗?

自己开荒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土地确权之后可以传给下一代吗

土地是家庭的,下一代出生后自然共同拥有土地,因此谈不上什么传

自己开荒的土地,被人承包给他人,承包合同生效吗?

如果发包方有权限,承包合同就有效。 这跟你开荒没有关系,这块土地是不是承包给你的,若不是为何开荒? 土地都是国家和集体的,集体有权决定包给谁,土地未确权不应贸然开荒。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是归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该如何处理呢?

农村所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荒山、丘陵、滩涂、池塘、草原等等,都属于农村农民集体共同所有,无论是采取什么样方式获得的,都只是使用权,没有处置权。

农民个人开垦的土地,如果没有其他规划,农民可以暂时使用,但按照原则,应交纳一定的使用费。如果其他农民没有意见,也可以不交费用,由开垦者暂时使用。这样的情况,应当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处理。

农村在分田单干以前,各村都有一些荒地和荒山等能利用的土地,尤其是在山区,未利用土地面积比较多。刚实行单干时,农民视土地为宝,把那些能利用的土地,先后都开垦起来,以增加个人收入。如果不影响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应当鼓励让农民充分利用。

个人开垦的荒地,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能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不可以搞永久性建筑,不要觉得土地是自己开垦的,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像这样自己开垦的土地,如果是连着自家的地头这边,随着自己的承包地自然经营,不会有其它问题。如果是单独成片,最好能签订土地使用承包合同,虽然要交一定费用,但在日后的使用中,会有很多好处。对自己开垦的土地,在承包合同里可以写明情况,即使收取承包费,也不会过多,必定是自己开垦的。

农村的荒地荒山,过去已经开垦的,已经成为事实,尚未开垦的,在开垦前,需经村委会同意,不经同意不要随意乱开,因为现在的规定涉及的面太广,弄不好就容易受到处罚,农民朋友一定要学法懂法,切不可因小失大。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

在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割让给本村的人吗?你怎么看?

农民不能把自己的土地割让给本村的人,也不能够让给任何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本身属于分配的土地,这也意味着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没有土地的售卖权。在现代社会,因为很多农民本身的收入水平有限,所以很多农民会选择到城市打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补贴家用。如果农民本身不种植自己的土地的话,农民可以选择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给相应的组织或个人,但绝对不能擅自割让土地。

农民不能够让自己的土地。

不管是把土地割让给自己本村的人,或者是把土地割让给相关组织,这种行为本身属于非法行为,同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之所以这样说,只要是因为农民本身并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性质。农民可以正确使用土地,但却不能把土地用于经济买卖行为。

农民可以选择承包自己的土地。

虽然土地本身不能买卖,但如果农民本身不种植土地的话,农民可以选择按照相应的费用来承包相应的土地。很多地方都会有土地的承包商,如果找不到承包商的话,农民可以选择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给个人。如此一来,农民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自己的工作上,同时也不会过度浪费可耕种土地的使用。

农民的土地具有一定的使用限制。

对于多数土地来说,因为相关土地属于可耕种土地,所以土地只能用于种植农作物,很多土地本身不能用于开设工厂或建造房产。有些农民可能会把相应的土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比如种植应季蔬菜和其他水果,这种行为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私自使用土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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