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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质疑时间规定是从哪天算起,是提出质疑当日算一天还是24小时算一天

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其质疑时效从什么时间起止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是七天。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每一个程序的设计都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第十条有着明确的答案,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那么,供应商何时能够知道采购文件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自然是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的那一天。”这是多数专家给出的答案。

“投标的截止时间与质疑起算日期有何关系?提问者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成凯分析道,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如果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是不合适的,这样做会严重影响政府采购效率。比如94号令规定的7个工作日的有效期,也是为了避免不同的政府采购环节相互干扰,每个环节都应该界定清楚。

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蒋守华也认为,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这在94号令第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因此,能确定供应商是在具体哪个日期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该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起始时间,确定7个工作日内提出。无法确定供应商是何时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起始时间,并确保7个工作日内提出。

据了解,目前许多政府采购项目都会在采购公告中明确采购文件的获得方式,即购买或自行下载,并给出相应的网络链接。对此,某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回答说:“根据94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采购公告明确供应商须通过购买形式获取采购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应当以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如果采购公告提出供应商按需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的,那么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质疑的起算时间。”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怎么算的

投标异议时间和投诉时间规定都是提前10天的。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答复投标质疑函期限是七个工作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结果一般都是发出公告的,若是投标的单位对公告的内容存在质疑的,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在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审查投诉书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招标文件质疑时间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开招标质疑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有规定吗

法律主观:

是的。潜在 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 招标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招标质疑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法律分析: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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