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社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裁定可以直接向个人出售企业不动产吗
- 法律法规
- 2024-01-27 13:00:02
凭法院的判决书可以直接过户房产吗
法律分析:凭法院判决书可直接房产过户凭法院判决书是可以直接过户。凭借判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申请执行法官出协助申请执行通知单,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但法院执行房屋过户的裁定在性质上属于仅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而非具有直接变更物权关系的形成裁定,不属于直接导致涉案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文书,转移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完成过户手续后才意味着产权转移。办理过户时,如对方不到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直接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凭法院判决书直接过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法院判决给我的房子可以直接卖给别人吗?
法院判的房子裁判书生效之日起,就会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要买卖、抵押房屋,不先登记是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单方持判决书,房管一般是不给办过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办理。对方不配合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理。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法院裁决使房屋的权属发生了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的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由当地的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的文书,之后,新房屋的所有人可以单方持上述的资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原来的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就会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然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以按照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个人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可拍卖个人公司财产吗
个人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可拍卖个人公司财产。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的债务。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
凭法院判决书是可以直接过户。凭借判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申请执行法官出协助申请执行通知单,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院的判决书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起到设立物权的作用。
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房屋过户的裁定在性质上属于仅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而非具有直接变更物权关系的形成裁定,不属于直接导致涉案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完成过户手续后才意味着产权转移。办理过户时,如对方不到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直接可以办理。判决需分为两种情况:1、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2、暂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持有法院的房产判决书到当地房地产监理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提交的材料有:①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②原产权人邓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③坐落证明;④纳税证明;⑤取得方身份证明及婚姻情况证明。如果判决书判决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证,被告不予协助,期满后可以申请执行。法院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以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依据,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