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换衣服的时候被熊孩子看光了还对着我阴阳怪气算违法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朋友借我贵重东西弄丢了 不赔偿 算违法吗

违法。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被熊孩子说长得丑,我应该怼回去吗?

当然应该怼回去啦!不然难道就让熊孩子作威作福吗?孩子是一种很特别的生物,他们可以很单纯,但是也可以很复杂,他们可以很善良,但是也可以很恶毒。如果遇到熊孩子,一定要毫不畏惧的怼回去!这样才是面对熊孩子们的正确办法。不要跟我说什么那只是小孩子之类的话,就是因为是小孩子,有很多事情还不懂,所以才更应该要好好教育!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在地铁上遇到了一个打扮潮流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吃着炸鸡肉,旁边一个被家长领着的小孩子看到了,就大声的说,“我想吃炸鸡肉!”

也许是出于陌生人的羞涩,小姑娘没说话,只是看了那个孩子一眼,继续吃自己的。

可是那个小孩子一下就闹脾气了,他家长在一边就开始嘚嘚了,什么小女孩怎么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之类的,反正是一些不好听的话,后来下了地铁,几个人一起下车,那个小孩突然趁着别人都不注意,推了姑娘一把,往地铁线上推的,幸好那个旁观的人把女孩拉回来了,就在不久之后,一辆地铁飞速行驶而过。

可以说如果不是那个人,小姑娘的命就没了。看到了这个,你还好意思说那只是小孩子,让让就让让之类的话吗?

另外,不要跟我说什么这种小孩子总有一天会有人教训,我们没必要跟小孩子置气。对不起,有人给我气受,我就要发出来,不管是小孩子还是大人,只要他是故意的,有意的,存心的,找事儿的,我就通通要怼回去,还回去,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没有人可以给我气受。当然,我都不愿意让别人给我气受,我自己更也不会给自己气受。

不要说什么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我就是报应!

熊孩子弄烂我家的电脑价值8000多,他家里人不愿意赔钱,那么这我砸烂他们家的车,他们却要我赔的呢?

熊孩子弄烂电脑,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债法原理,赔偿的数额以你的损失为限,如花费几百块维修费就可以就好的,赔偿额限于这几百而不是八千多。涉及民间欠款纠纷,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协商解决,砸烂他人的车,不但可能构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反,还可能因为侵犯他人财产权受到侵权追究,甚至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一般说来,如果存在尚未实现的债权,法秩序是容许受到损害的一方进行私力救济的,但这种救济必须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把他人车砸烂可能不符合合理合法的要求,并且可能构成违法。
①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如行为人故意砸烂他人车辆的,可能构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反,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②如果上述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的,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停止侵害。欠债人对其车辆享有正常使用不受干扰的权利,擅自对其进行干涉有可能构成侵权。
③情节相当严重,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的,比如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进行论处,具体要看你的行为严重程度。如果故意毁坏车辆的,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到相关的追究。
综上,不建议通过暴力、非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确实造成损害的,应当积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别人家里装修将我家房间里的墙打穿,是不是算违法了,我该找谁处理好?如果要求赔偿,赔偿多少算合理?

肯定是找隔壁业主呀。要求补墙,并协商让对方写下承诺书,以便今后因为这个事情影响墙体并带来不可预计的损失先做个保全。约定如果因为这个原因造成以后居住过程中墙体有问题,对方应当承担责任。这个事情最好找到公证处,做个证据保全,把打穿墙体的地方保全下来,以便今后有证据追偿。

入职没签合同被辞退,干了1个月零1天,可以要求赔偿2倍工资吗?对方已把工资正常结算。

可以要求2倍工资,但这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划算,还不如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好: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你第二个月只工资一天,就只能是这一天工资的双倍。

但如果主张违法解除,按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当支付你半个月补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当支付你0.5x2=1个月工资。

建议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