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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撞倒一位78岁的老人家

摩托车撞到老人,怎么处理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0岁老人逆行非机动车道被电动摩托车撞到,责任怎么认定?其监护人有责任吗?

因这起交通事故事有人员受伤,就算受伤方逆行,肇事司机也要对受伤人员作出民事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只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摘要】 80岁老人逆行非机动车道被电动摩托车撞到,责任怎么认定?其监护人有责任吗?【提问】 因这起交通事故事有人员受伤,就算受伤方逆行,肇事司机也要对受伤人员作出民事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只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回答】 电动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吗?【提问】 是老人逆行非机动车道,我骑电动车摩托车剐蹭到了,老人没有责任吗?老人已经80多岁了,行动不便,身边没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没有责任吗【提问】 摩托车属

摩托车车祸老头76岁,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老头特然从非机动车道直接拐入机动车道,老头死亡培多少钱?

你说的这起交通事故。首先要由交警队划分事故责任。然后才能计算赔偿多少钱?你承担的责任越大赔偿的钱就越多。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死者。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突然。转弯直接进入机动车道。那么。这个老人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一半的责任。我觉得至少他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如果交警裁定了老人承担。一半的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那么。你首先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然后赔偿的问题。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的。不过76岁了,也赔偿不了多少钱了。赔偿的钱应该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和你关系不大。不需要你个人承担多少赔偿。

八旬翁被电动车刮倒去世,最终的审判结果如何?

目前很多的人都会选择去骑电动车或者是摩托车,因为这类车子非常的方便,能够很快地进行出行。也可以到达城市的任意一个地方,让大家觉得非常的方便。但其实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也有一定的危险,有的时候由于灯光灰暗,或者是对面的灯光太亮,就会造成光晕的现象。这很容易看不见前方的车辆或者是人员,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在夜晚的时候就不要进行驾驶了,防止有严重的事情发生。

肇事司机张某他在夜晚的时候行驶电动车,在进行骑行的时候,由于道路太黑,没有看见前方的老人,就一下子将老人刮倒。在老人倒地之后,张某就直接送老人进医院进行救治,在几天之后,老人却不治身亡了。出现了这种情况之后,家属就直接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声称要张某赔46万。但张某本人认为自己所做的行为并没有逃逸,而且在医院期间也进行了陪护。


老人原本就患有疾病的原因,才导致老人的死亡,跟本人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从整件事情上来看,老人在生前是患有疾病的,当时他刚刚从医院出来,还有行为能力。所以他换的这种病情不足以造成老人的死亡,而在张某将老人撞倒之后才又发的后续事件,所以张某应该对老人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他在这个事情上是属于过失罪责。

因为他家老人生病之后进行看护和照顾,所以在行量上可以减轻。网友们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觉得张某不应该进行坐牢,他虽然所犯的事情引起了老人的死亡,但是也应该给予他一个机会。

如果他进行赔偿的话,就不需要进行坐牢了吧?对于老人家人来说,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肯定是很悲痛的一件事情。如果让这名男子进行赔偿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在法院进行审理之后,将张某判处一年6个月的刑罚,并处于15万的罚款。

摩托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的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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