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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财产想自己保管而子女不交还保管权的如何处理

子女私自取走老人存款犯法吗

子女在未经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取走老人的存款涉嫌违法。如被公安部门立案则可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应视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取走的金额数量来量刑。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如果没有遗嘱,那么遗产就需要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了。而现在一方取走遗产存款,拒不承认、归还,就属于侵犯了其他人继承人的财产权。

一、子女能转走父母遗产么
1、继承人私自转移遗产是属于违法行为。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法定继承权人转移财产(买卖、赠与等)的,为效力待定行为,如果被继承人事后未追认,该行为无效,应由该继承人承担责任,如果财产受让人是善意且从正规途径取得(合理价格,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登记),依照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继承人向被继承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07年10月以后行为的),或者依照民法典,继承人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原财产应返还(2007年以前行为的,尤其是合同行为适用);如果是恶意(即知道继承人无权处分该财产),那么受让人应当返还原财产或与继承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事后追认其效力,当然转移行为是有效的。
2、如果继承已经开始而遗产尚未分割,那么按照民法典该遗产是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如果某一法定继承人私自转移该遗产,由于共同共有中处分需要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才可进行,所以属于无权处分,仍旧按上述无权处分规则来处理,即以全体共有人的追认为有效前提,否则按上述无效的后果处理。
3、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属于该继承人应分得财产的,他有处分权,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责任;不属于该继承人应分得财产的,如果转移财产,属于侵犯其他法定继承人财产权,财产权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或者主张物上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父母拿走孩子的钱犯法吗

父母私自挪用、强行拿走子女的钱是违法行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可以代为保管未成年子女的钱,但不得擅自使用。
孩子也有财产权。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保管财产。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帮未成年人保管财产。但是监护人不能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父母除了监护权,还有“亲权”,可以教育孩子。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说明清楚:收上来只是为其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他们支配和使用的。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但是如果父母纯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用压岁钱是不违法的,比如为孩子购买商业保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请各位资深的法律人士帮忙解答,谢谢!到底财产归父母还是子女所有?

按照法律规定,你的个人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你的配偶,第二继承人是你的子女,并不是你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当没有妻子(死亡,离异)只有子女的情况之下你的财产由你的子女继承,如果子女尚未成年,你可以在你的家属中指定一方做为财产的代管人直至子女有全权民事行为能力(成年)。

父母有没有权利保管孩子的压岁钱

第一,父母是否有保管压岁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压岁钱属于赠与,那就是属于孩子的,但是作为父母,可以有管理权。比如说,8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那么父母可代为保管,但是到了8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孩子,家长可以跟他们协商这个钱怎么用。如果用于家庭的共同支出,则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假如孩子不同意,那这钱就不可以用。但如果用于孩子们的自身事情,比如兴趣班、保险购买,或者孩子个人的其他支出,这种情况是允许的。本案中的两名子女已超过8岁,压岁钱就应该与他们协商使用。鉴于子女由母亲单独抚养,压岁钱理应还回到子女的手中,母亲可代为保管,不能再保管在父亲那里了。第二,13岁的子女是否具有法律诉讼的能力。根据法律,13岁,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由其监护人,担任法定代理人进行起诉。在本次压岁钱起诉案件中,两名13岁子女均由他们的母亲吴某抚养,吴某系其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本案与周某对峙的,还是他的前妻吴某。归根结底,本案很有可能是吴某与周某矛盾激化所致,13岁子女只是按照母亲要求去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父子关系,激化到这种地步,其实也挺遗憾的。第三,父母应该怎么对待孩子的压岁钱。从法理上,孩子的压岁钱是他人给的,应当属于孩子获得的"赠与"。获赠的财产,也应该属于孩子所有,不能视为家长的财产。如此,父母只具有帮孩子保管压岁钱或为了孩子利益专项使用压岁钱的权利,私自挪用是违法的。很多父母认为压岁钱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这种说法是不符合法律事实的。因为在家长互相给对方孩子压岁钱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并没有进行直接对话或财产交换,应属于两个并行的赠与行为,不能直接"忽视"掉孩子,将其"合并"成一个行为。本次案件中的两名13岁子女应该已经过母亲吴某同意,要求父亲周某归还自己的压岁钱。在周某与吴某已离婚且子女归母亲抚养的情况下,周某仍然拖延不还压岁钱,属于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听了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启示呢?在我们中国的传统过年习俗中,给孩子压岁钱几乎是一件逃避不开的事情。很多父母都习惯性替孩子保管,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地认识下小孩压岁钱的权益问题了。可以代为保管或者用于孩子个人利益的事情,但绝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挪为私用或者家庭共用,否则就涉嫌侵犯子女的财产权益了。清楚了压岁钱属性,我们再来探讨下怎么帮小孩管理压岁钱的问题了。有些父母因为怕被别人说惦记小孩压岁钱,或者怕被小孩埋怨,就丝毫不管压岁钱的保管使用问题了。这也是不好的。万一小孩把压岁钱挥霍了怎么办?从人情上来看,压岁钱基本还是属于从父母兜里面出去的钱。这很容易理解,别人给孩子压岁钱,难道我们好意思不给别人家孩子压岁钱吗?虽然法理上不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但人情上还是免不了这种事实。被小孩挥霍了,其实浪费的是自己的钱,让人可惜。毕竟谁家挣钱也不容易。如果孩子因此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那就更不好了。坚决不能惯这种毛病,父母有责任引导!所以说,压岁钱还是要帮小孩管理的。建议在全管与不管之间,根据实际情况,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小孩对压岁钱的保管有自己强烈的意愿,建议按比例交一部分给他们管,或者全部给他们管。如果他们自己能管得好,父母后面就没必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彻底放权!如果小孩对保管压岁钱没什么兴趣,建议引导他们早日学会管理压岁钱,给点钱慢慢尝试。如果小孩花钱很厉害,大手大脚的,压岁钱就不能给他们管了,父母可全权处理,都用于他的教育投入上。我见过有些小孩叛逆心比较重,年纪轻轻不想读书,攒了点钱就独自溜进社会打工去了,让父母好难找。这种情况要注意管控,尽量是软硬兼施,有理有据,也有手段!每家的孩子,每个孩子,对于钱的态度和管理能力,都各不相同。父母们还需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套适合他们的管理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记得小时候,我们家三个孩子,我是老大,对压岁钱的管控欲望是非常强烈的,父母怎么都“骗不走”我的压岁钱。因此,我也是最早开始学会掌管个人财务的,包括后面怎么花钱,怎么赚钱,都是自己独立想办法,实在不行了再求助父母亲人。弟弟和妹妹,似乎对管钱就没那么大的兴趣了,压岁钱被父母“骗去了”一些,代为管理。他们程度各不相同,但都基本没有做到所有的压岁钱全管。其他家庭具体是怎么管理的,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跟各自父母的态度也有很大关系。我见过严得厉害的,也有松得不行的。管得严的那种,小时候比较听话,但一长大,脱离父母的掌控后,在学校容易跟着其他同学,报复性消费。最后能不能醒悟过来,就看父母怎么沟通、怎么教育了。管得松的那种,小时候花钱就比较随意,延续到长大。感觉他们对钱没有那么的急迫感,但就是不容易存下什么钱,甚至偶尔需要父母接济生活。很多孩子应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

监护人处置未成年子女的房产

监护人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分行为都需要由监护人来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和保护责任。
监护人有权处置未成年人房产。未成年人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大部分行为都需要由监护人来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和保护责任。
但是监护人处置未成年人财产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因此,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处置未成年人的房产,即“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监护人可以卖子女的房产吗?
1、监护人是不可以卖子女的房产的。在我国的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国的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2、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我国的监护人不得干涉。没有权利。
4、如果孩子已成年,没权买卖。因为子女成年以后,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想要把房产卖掉,可以让孩子卖,或者让孩子提供书面授权,表示愿意出售这套房产,由父母代为办理,同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5、如果孩子未成年,要卖房的话,父母需要出示“为了未成年人利益才出售房产的声明书”,并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的证明书,才能出售未成年名下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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