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在典当行抵押房产公证后,又续当了6个月还用在去公证处公证吗

房屋已经做过公证了还可以在做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行,公证了不可以再做公证,过户后才能做第二次买卖。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抵押状态能过户吗

房产抵押状态能过户。
抵押房屋是可以过户的。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则双方只能就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待付清银行贷款后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凭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把余款付清,然后取出房产证。
抵押房屋过户需要的手续:
1、一般来说,抵押房产过户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房屋典当,需要将该典当房产的资料交给典当行审核保管,由典当行看房并由双方确定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和他项权证后,即可发放房产典当贷款;
2、如果上述的一切顺利的话,手续可在几个个工作日内就完成,十分快速便捷。当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利益;
3、抵押房产过户必需的相关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未成年儿童的出生证,银行贷款原贷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还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目前房产已经抵押,贷款一般来说是属于银行方面暂时保管的,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所有权,一般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和对方商量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典当行的续当合同不经公证,原合同经过公证,续当合同还有强制执行效力吗?

1、合同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要件,除非原合同明确约定了 将来的补充协议 需要公证才是生效。 2、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合同产生的债权,债权本身是一种请求权,就是你只能请求对方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如果不配合,必须通过一定机关和程序来保护你的债权;但是生效的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到法院起诉。生效的判决书,对方还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采取一些自助维权,但是这个非常有限,弄不好你还未侵权,从受害人变成侵权人。

房子公证后多久失效

五年或者两年。房子公证后不过户多少年失效一般做公证委托的房子,房产证的时间是五年或者两年,如果不过户,中介甚至会收房子公证书上都有相应的日期,必须要过户,如果只是公证了不过房的话,原房主是可以撤回公证的。
一、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公正应该按照准备材料、提出申请、资料审查以及完成公证这一系列的手续进行操作。
1、房产公证需要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房产公证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
4、完成公证。房产公证需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二、哪些房地产交易必须公证: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的遗嘱在遗嘱类别中具有封顶的法律效力,易于遗嘱人去世后其子女凭此继承房产和解决纠纷。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房产公正后不过户,公证是否还有效

房产公正后不过户,公证没有法律效率。
公证只对房子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子变更、转让还是以办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
1、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综上所述,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