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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户主不配合

户口丢了不是户主能补吗

可以的,不是户主,但是户口本内的成员之一的,可以补办户口本。

一、非户主补办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非户主补办户口本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2)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
(3)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是什么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

非户主能补办户口本。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不是户主户口本丢失补办,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咐扒锋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衡晌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此源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

法律分析:如果户主不能亲自补办户口本的话,可以委托户口本中的家庭成员前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户口本丢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

可以。
根据查询《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规定得知,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本人可以去补办,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该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户口本”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居民户口本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

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

每一个家庭都会有一个户口本中记录着家庭的每个成员基本信息,这个是属于重要证件,那么在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户主才可以?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
可以的,户口本补办手续如下: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你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3,如果不是户主,带上你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
4,可能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
5,或者可以先向你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户口本丢失了的话,那么可以由家庭成员带上申请表到公安部门去申请补办户口本,这个可以由户主亲自去处理,也可以有家庭成员去处理,但是不能户口本以外的其他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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