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福州公司集体户,现离职,户口想留福州怎么办
- 法律法规
- 2024-06-11 13:00:06
公司集体户口离职后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转到公司所在地。是需要到公司提供就业证明的。然后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人才市场进行登记,并且要出具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开户口接收证明。然后得到派出所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到原公司的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去办理迁出。后面再到你所就业的新公司所在地点的派出所上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对于一些城市究竟有没有人才市场或公司的集体户上户口的,这个是必须要咨询清楚。
第二:转到自己老家所在的地乡镇。因为在每一个人毕业之后,户口一般都会被办理到原籍的乡镇所在地的居委会。所以建议可以选择这个办法会比较的稳妥,不会轻易地出现什么问题,而且在自己家里办事还会比较的方便。
其实集体户口和独立户口还是会有一定的差别的。如果是在公司中的话,还是比较建议办理集体户口会好一些,如果自己想要落集体户口的话,需要另外准备一些相关材料。具体所需要的材料还是去询问当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所转的地方相关机构进行咨询,这样你才可以将材料准备充分,在办理的时候能够更加方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公司集体户口离职后户口怎么办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公司集体户口离职后户口怎么办
集体户口在劳动者辞职后需要转出,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转出时间,一般单位不会保留离职员工的集体户口超过一年。至于户口将落在何处,单位通常会主动要求劳动者自己寻找接受保管单位,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继续挂靠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或者与人才中介机构联系将户籍和档案挂靠在人才中介机构等。和主管详谈。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集体户口辞职了,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转到公司所在地。是需要到公司提供就业证明的。然后需要到公司所在地人才市场进行登记,并且要出具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开户口接收证明。然后得到派出所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到原公司的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去办理迁出。后面再到你所就业的新公司所在地点的派出所上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对于一些城市究竟有没有人才市场或公司的集体户上户口的,这个是必须要咨询清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单位集体户口离职了怎么办
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用人单位,也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在符合户口迁入地(原籍)的户籍准入政策、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回原籍挂靠(不改变户口性质);当事人再次实现就业后,户口也可以迁入用人单位挂靠;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还可以购房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