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可看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全文
- 法律法规
- 2024-06-19 07:57:15
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是GB15618-1995吗?
选择科学的评价基准是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关键,目前常用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基准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土壤背景值,土壤临界值,土壤有效态含量,对作物的剂量效应值,其中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应用最为普遍.在分析了上列各类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基准优点与不足的基础上,指出在进行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时,应根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灵活选择评价基准。 区域环境评估相关行业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农业部 NY/T 2148-2012)。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法律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具体要求有: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水资源有保障,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三、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
四、具备建设所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
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土壤改良、培肥地力、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体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大思路性转变。要通过国家标准的实施,引导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并建设好耕地的内在质量,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增产能力持续提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第一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成效与经验。为解决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停留在8000亿斤左右的问题,在总结以往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自1988年开始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20多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要决策部署。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组织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项目申报原则
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应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顺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应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区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设计建设内容。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以及整合资金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聚焦提升粮食产能,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等。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实施塘坝、坑塘等小型水源工程。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鼓励探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模式。田间基础设施占地必须严格执行近期印发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项目申报条件
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为新建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不同划分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申报项目原则上必须储备至项目库,且必须具备项目申报书。
3.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符合市、县农田建设规划;(2)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3)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须征得项目区所在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4)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成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建设高标准农田:(1)存在“非农化”及“非粮化”用地问题的地块;(2)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
四、项目重点支持领域
1.严格执行“三区三线”政策,优先支持“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优先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脱贫攻坚重点县、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