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深化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工作的研究
- 法律法规
- 2024-09-12 17:44:30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当前工会工作的思考
一、加大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当前,加强非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工会组建,发展农民工入会,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惠民政策以及工会的帮扶、解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和个体经济工会组建工作,积极探索和运用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农民工入会发展工作,并通过各种服务活动吸引凝聚职工和农民工,进一步发挥好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二是要加强对非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工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摸底,积极为非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建工会创造条件,对在25人以上的非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进行重点指导推进工会组建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
(1)着重处理好维护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护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和首要条件。
所谓改革就是指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工会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同时,改革还是经济利益的调整,一些改革短期内会冲击一部分职工的暂时利益,因此,工会应该关注困难职工的利益,旗帜鲜明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工会的自身努力,促使国家把改革的力度与职工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
发展是不变的主题,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工会履行的维护职责,是两个维护的统一,即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工会要组织和引导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精神为国家和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又要在发展中维护职工的利益,在物质和精神文化两方面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使职工享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成果。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推进改革和调整结构是解决经济和社会中深层次矛盾的根本措施,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和激化一些经济和社会矛盾。西方敌对势力的破坏,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紧迫、艰难和繁重。
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在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实现社会和企业稳定的题中应有之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稳定的基础,企业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只有社会和企业稳定,职工群众的利益才能切实得到保障,职工队伍才能稳定。
(2)组织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含金量”。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作为劳方来讲,“打铁需要本身硬”,基础问题是要提高自身的“含金量”,有整体素质、有综合实力,在企业发展中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和作出决定性的贡献。而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就是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
工会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依时期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重点和要求。当前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在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活动,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不断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大力推进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其主要内容是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工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当前工会要做的主要工作:
①帮助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其树立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新理念。
②适应国家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素质工程。
③监督企事业单位行政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④努力办好工会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工会文化技术教育阵地的作用。
(3)突出工会维护重点,着重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的基本问题和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工会工作最基本的职责,就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工会维护工作是一项浩大的、复杂的、经常性的工作,内容极为复杂多样,因此,工会在履行维护工作时,要注意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的基本问题,重点是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新型劳动关系中矛盾的焦点问题。工会若想积极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处理好维护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建立和健全各方面有效机制。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工会还要十分重视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切实为他们的根本利益着想,一方面协助和督促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合法合理地解决困难职工的真实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好中心的作用。
(4)权衡劳动关系双方的经济利益平衡点,从战略上有效地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社会经济关系来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要求工会在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时,应把握好双方的经济利益平衡点。一方面,要积极通过促进工资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及制定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通过集体协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工资权和社会保障权。另一方面,在维护就业权和工资权时,工会还必须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从中国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严峻就业形势来看,对工会而言,提高工资收入和稳定就业岗位的要求已成为紧密交织在一起的两难选择。
面对资本全球化流动的现今社会,工会若一味要求提高工资,导致的后果可能是资方转移投资,工人失去就业岗位。这一点,在西方工业国家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工会在维护职工工资分配权益时,应坚持“就业优先”的观念,立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立足于维护就业岗位。在这方面,要强调维护职工的职工培训权。工会要对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生产转型进行预测性分析,努力提高职业培训的目的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高度重视技能再教育,切实帮助在职职工和待岗职工设计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5)加强源头参与,创造协调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政策法律环境。参与是搞好维护的重要渠道,在基层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关键是要通过源头参与在政策法律上给予保证。因此,各级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好具体形势,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会工作,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不间断地沟通,认真准确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根据社会利益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积极参加有关改革改制的领导或工作机构,尽量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影响面大、党和国家关注、广大职工关心的政策建议。
要积极主动地同各级人大、政协合作,把立法参与制度建立健全并使其呈现多层次,发挥工会在人大和政协机构中代表的作用,积极参与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大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把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之中,从源头上和根本上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建设,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服务职工的法律援助活动。
(6)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力争在基层把矛盾解决掉。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主要是以制度为载体。加强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和制度建设,既可以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劳动关系矛盾发生,也可以使发生的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得到解决,把一些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之中。
和谐劳动关系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包括两个方面,即领导机关和基层。
在领导机关,主要是建立工会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在基层,包括两层含意,一是要坚持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其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发展和调整职权内容,使之更加体现时代特点和要求,真正同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职代会和其他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二是要全面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谈判制度。
除上述情况之外,还要全面深化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努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依法把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立起来,及时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制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制度等等。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并有效地发挥作用,最终实现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的目标。
(7)强化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同样具有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的传统优势。各级工会要实现和发挥好这一优势,努力做好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这也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广大职工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他们处于改革发展的第一线,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任何变化,都会对他们的切身利益产生影响。要通过工会的宣传阵地,利用工会的各种文化设施,教育和引导职工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职工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对改革开放的意识,尽到主人翁的职责;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有机地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管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市场风险意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达到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平衡心理、理顺情绪,从而使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好地保护和调动,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社会稳定。
(8)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树立工人阶级伟大形象。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脊梁、社会的中坚和人民的楷模。劳模精神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是鼓舞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精神动力,也是树立工人阶级伟大形象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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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工会问题研究 (7299字) 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于1925 年5 月1 日,是一个统一的、团结的、强大的工会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它就一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下,为维护中国职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权益而努力奋斗。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外, 现有31 个省级地方总工会、16 个全国性产业工会和中央机关、国家机关两个工会联合会, 拥有50 多万个基层工会组织、1.03 亿会员,有50 多万名专职工会干部。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更具体一点讲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改革开放对做好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有什么建议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强化围绕职工建会模式建设。落实《工会法》明确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当前要加强对转变建会模式,切实围绕职工建会的思想认识与探索实践,从顶层设计与基层试点两方面同时入手,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实施办法、保障机制各层面加以探索,研究出台符合中国工会实际的围绕职工建会模式与方法。 进一步强化工会依法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也是职工群众对工会最迫切的希望所在。各级工会必须聚焦“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法律赋予的身份,以法律为准绳,大胆地、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
根据《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工会法》第五条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扩展资料
工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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