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罚法定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法律法规
- 2022-08-27 12:58:38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采取法定原则,这是现代法治的要求。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包括:(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由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也不得越权设定。
(3)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法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处罚的法定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48、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停止执行?对不对啊?
题目中这句话是错的,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一、处罚法定原则。二、公正、公开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五、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原则。
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行政处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处罚,而实施处罚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如果企业或者商铺没有达到营业的条件,比如卫生的条件、不按时交纳税收等,因此工商部门是有权利吊销营业执照。在没有营业执照还继续营业的情况下,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关于行政处罚,说法正确的是被处罚人不按期缴纳罚款的,其行政机关有权按日处以罚款数额3%的罚款。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和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患者行政处罚。这叫行政处罚的法律范畴。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患者行政处罚”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基本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患者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人身自由,就是比较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只能通过法律进行,因为法律是具有最高的效力。行政处罚中还包括酒驾后出现巨大的交通事故,是一种行政制裁的形式,主要是以违法来惩戒的,但是没有超过十四岁和有精神病的违法行为,通常不给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