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不属于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的”是什么意思
- 法律法规
- 2023-01-07 12:58:55
“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的理解
这不是严格不变的。 《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要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者原审没提,就不受理。 其法理在于:再审是针对“原审案件的事实、证据问题”,客观上是纠正法院的错误,而新的诉求与原审事实、程序是否有问题无关,不属于法院的错误,固不会受理。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法院面子,固受理之。民诉法中,再审过程中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不是再审的范围。
你的矛盾和别扭,主要是因为,你把“调解”看作是审理的一部分了。 关于再审的规定,增加的诉讼请求可以调解,但调解不是审理,所以规定“不是再审的范围”是没有错的。 对于二审程序也是,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法院都不审,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调解,不调解就另行起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 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二,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 第三, 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或理由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1、对象适格。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两年内提出;(2)再审申请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具体包括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④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申请再审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 具体再审事由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展开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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