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用尺子打手心,这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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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8 17:44:25
适合初一学生的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说明:本试卷共100题(每题1分,共100分),全部都是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李刚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李刚(初一学生)到超市买二包香烟.一瓶白酒,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李刚,营业员的做法是对的。( ) 2.张甲与王乙都是初二年级学生,星期五放学后,张甲在父母不知的情况下,留宿在王乙家中,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王的家人应在12小时内通知张的父母。( ) 3.小张今年15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小张一个人在家单独居住,小张父母实在是回不来,这样做是可以的。( ) 4.初二学生李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李某取得省市数学竞赛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李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老师打手板违法吗
老师用戒尺打学生手心犯法。
老师教育学生不能使用任何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措施,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老师打学生犯法吗?
对老师这种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如因为学生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
所以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而且如果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也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育部关于对学生惩戒的规定
法律分析: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教师体罚学生法律规定
老师体罚学生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  老师体罚学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10名小学生排队被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方式你怎么看?
10名小学生排队被打手心。我认为这种教育方法不好,但是教育局对教师的一系列处理有点严重。
事情经过我们先了解一下:一所小学的班主任惩戒了教室中的近10名学生,因为这些学生在期末考试临近时上课疯狂,不遵守课堂纪律,用尺子打在学生的手掌上。
随后,该地区教育局立即成立了一个工作队,由局纪检部门、小教科、人事科组成,驻扎在该小学,以进一步调查此事。
目前,已下令涉事小学老师停课反省,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同时,任命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来接班,并为相关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妥善组织期末教学工作。
最后,该地区教育局在全系统发布公告,以让其他老师吸取教训。
那么,“戒尺”到底应不应该还给老师?这件事的关键问题是打的强度和后果。
实际上,教育局必须明确指出,这仅是教师的适当纪律处分,或者是打得严重的甚至是其他严重的体罚和侮辱行为。毕竟,适当的惩罚与体罚之间是有区别的。
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尽管体罚有时会伤害学生,但仍然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我们还是不能草木皆兵。可能有些“熊孩子”就是无法无天,柔性教育根本无法奏效。
所谓的理想化教育和恶意惩罚可能是与学生保持距离,并且只能进行友好的口头批评。
但是,如果学生不听话,他们只是坐着看吗?我一直认为严格控制是一种爱。由于知道学生的重要性,才有太多的要求和系统的措施。因此,在处理此问题时,我认为我们应该给老师一些宽容和包容。
因为这是这种处理的结果,学生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老师可能不得不自己自己背锅。
因此,作为教育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深入的调查,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教育处罚的规模,并实施具体的细则,尤其是对教师的待遇应按照具体规定进行。
学生也不能不管,但相关的教育部门还必须保护热爱教育的老师的热情。毕竟,这一切都是为了学生。
惩戒是一种方法,要有个度。另一方面,从深层次上讲,对孩子进行管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真的无法理解某些老师严重侵犯人权和学生自尊的行为。有人说,老师除了打学生以外,不会教育了。
但实际上,有多少父母从未打过孩子或骂过孩子呢?因此,我们只看到了教育失败的案例,但也有成功的案例。惩戒是一种方法,要有个度。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强大,公众舆论的力量已不可估量,被曝光后会被人肉什么程度也难以想象。老师只要全心全意,教育学生也可以找到比体罚更简单有效的方法。
孩子天生具有好奇心和活泼性。他们不愿意受到压制,所以强制或惩罚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它们会使问题恶化。
结语:教育不能简单无礼,如果孩子不愿意学习,那就打他,打到他愿意学习为止,则该方法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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