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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籍身份证号填错,涂改可以吗

高中学籍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改么?

可以改 只有户口本上和身份证上的不能改 高考报名的是根据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一致

纸质学籍表涂改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涂改,学籍表是一种法律上认可的学生属于某学校的身份或资格,是登记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的正式表格,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学号及入校就读经历、取得的成绩和其他学籍相关情况。我国政策规定,新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手续,经复查合格后学校予以注册,登记取得学籍,在登记中学籍表要按本人真实信息如实填写,在填写过程中如填写错误可换空表格重新填写,不能在表格上进行涂改。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学籍身份证号码填错了怎么办?

现在是大学生? 我曾有类似经历,我高考的时候身份证是第一代,学籍档案全是第一代身份证的号码,结果到大学换了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却不一样了,被改了两个数字。在老家的派出所询问,人家说,我的号码和别人的重复了,就把我的改了。 我想,这不成啊,这以后毕业了,学籍信息上都是人家的身份证号,我怎么办?于是去学校的教务处询问处理办法。他告诉了我修改程序。 首先需要在你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就是你办身份证的那个派出所,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你现在的身份证号码就是你本人的,不是你自己把当初的号码改的。还要把这份证明交到学校教务处。 然后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一个表格,我学校在河北,表格的名字是“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

学籍上的身份证号码弄错了,怎么办?

学籍上的身份证号码弄错了,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重新再把号码变更 。
各地各校应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学生家长有义务及时将学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的变动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高中学籍号能修改吗?

可以修改。中国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变更操作需要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证明和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正反两面或者户籍部门提供的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件号回执)扫描件。

学籍主管部门会及时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审核佐证、变更操作时,有疑问的要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信息,确保学生在校情况和佐证材料真实、系统内学生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

扩展资料:

一、 关于学籍信息更新的要求

1、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

2、学生家长有义务及时将学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的变动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学生家长反映学籍相关问题办法

1、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0号),建立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

2、涉及省内市与市之间转学和业务办理的,须由省级处理(联系电话见附件)。涉及市内县与县之间业务的,须由市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涉及县内学校间业务的,须由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仅涉及一所学校业务的,须由学校或县级处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电话。只有涉及跨省的,才有必要提交教育部协调。教育部技术服务呼叫中心受理服务号码:010-66119801。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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