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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党员档案问题

党员档案缺失影响公务员政审吗

如果岗位要求党员,肯定会有影响,一般要求做出说明并补齐档案材料。如果岗位不要求党员,就要看单位政审人员的态度,宽松点的会没啥事。不过现在不少单位不管是不是党员岗位,都会审核相关档案资料。

档案丢失对参加公职类考试的影响:参加公职类考试,比如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等。前面的考试成绩都很好,结果到政审的时候,拿不出档案来,严重的影响自己的录取结果。

有很多人就直接丢掉了录取机会,之前有位贵州的考生考公务员的时候档案在原单位,后来因为要政审,就叫单位把档案寄过去,结果没有按时到达,就导致没有通过政审。

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政审

公务员政审会审查党员档案吗?我的党员档案里的年龄和身份证号有过涂改,会对政审有影响吗?我好担心因为

如果你是党员,会对你的党员档案进行查阅,这不影响您的公务员政审结果。【摘要】 公务员政审会审查党员档案吗?我的党员档案里的年龄和身份证号有过涂改,会对政审有影响吗?我好担心因为这【提问】 如果你是党员,会对你的党员档案进行查阅,这不影响您的公务员政审结果。【回答】

国家公务员考试政审时候,档案里缺一样东西,政审会合格吗?如果不合格会被禁考吗?

如果大家缺少的材料确实是非常关键的材料,尤其是该审查部门明确需要的,那么如果缺失了这份材料肯定是难以通过政审的。但如果大家缺失的只是一些简单的材料,并不影响总体的审查结果。就算不合格也不会被禁考的。

档案缺失部分材料的解决办法

1、缺失的材料是学籍档案的材料,那么大家可以直接去找毕业学校,请他们帮助大家在学校补办缺失的材料,补办完以后并入档案就可以了。

2、丢失的是人事档案的材料,可以借鉴如下:

(1)般情况下,需要大家手写一份档案材料补办申请,去缺失材料对应的工作单位。

(2)办材料的工作单位找到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他沟通一下,请他们帮助大家补办需要的材料,如离职入职证明等等材料。

(3)大家拿着补办好的材料去档案存放地办理档案材料并入,只要材料通过审核,那么大家就完成档案部分材料缺失的补办了。

公务员政审,考察人事档案什么内容?

  •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 考核工作程序:

  •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在被考核人之列,应在所涉及的工作中实行回避。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领导,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公开措施,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 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中共党员;

  • 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

  • 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 第九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

  • 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

  • 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

  • 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

  • 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 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 第十一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和考生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考限制党员的公务员政审时发现党员档案丢失怎么办?

需要补齐档案资料后再进行政审。补党员档案会费些时间和周折,所以政审,录用都会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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