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2863-2016宾馆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 教育综合
- 2023-03-22 17:43:53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标准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能耗量的计算与考核;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值及计算方法 。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综合能耗、电能、水及公务用车油耗的统计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能耗计算怎么算的?
用电量Q(千瓦.时,或度) = 设备的电功率W (千瓦KW)x 通电运行时间H(小时)。
用电量Q = 设备的运行电流 I x 电源电压 V x 通电运行时间H。
计算公式:
1、按产值能耗计算: 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总产值。
2、按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增加值。
简介。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是在总结中国大量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等实际应用经验和问题,并参考了中国以外相关标准化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该标准为国家节能工作基础性的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对加强用能单位的能源核算和管理节能管理和能效提升具有重大影响。
该标准是用能单位层面进行节能评价与考核的重要技术依据。该标准与《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GB/T 13234)等标准保持了衔接和一致性,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年综合能源消耗量(tce)
年综合能源消耗量的相关规定: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以上条款以外的项目,即年综合能源消耗量未达到限额的,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扩展资料:
相关概念:
1、综合能源消费量:一般情况下,行业、企业范围内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量,称作综合能源消费量或能源消费量。
2、综合能源消耗量:用能单位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求和并与所需衡量单位折算后的数值。单耗=某种(或综合)能源实际消耗量/合格产品产量(或产值、工作量)。
3、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4、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政务服务-年综合能源消耗量情况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水泥化学品质指标包括哪些
水泥化学品质指标 (1)不溶物。国标规定:I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Ⅱ型不得超过1.5%。 (2)烧失量。国际规定:I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Ⅱ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5.0%。 (3)氧化镁。国际规定:硅酸盐水泥中MgO含量<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允许MgO含量<6.0%;矿渣水泥熟料中的MgO含量<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允许MgO含量<7.0%;火山灰质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复合水泥其熟料中MgO必须小于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含量允许MgO含量<6.0%。 (4)SO3。国际规定:矿渣水泥中SO3不得超过4.0%,其他五类水泥中SO3不得超过3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怎么算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本月耗煤*煤折标+(生料耗电+立窑耗电)*电折标}*1000/当月熟料生产量;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本月耗煤*熟料配比+全部用电*电折标)*1000/本月水泥生产量。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水泥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耗量即综合能耗,GB/T 2589-90针对综合能耗的定义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规定了综合能耗计算原则、边界划分、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以及折算为标准煤的要求。《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20)适用于用能单位(含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的能源消耗指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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