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有哪些级别 怎么区分
- 教育综合
- 2023-12-30 13:0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划分标准是什么?有C级吗?
如果是安装类,可参照2009年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如果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可参照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没有C级。阀门压力管道元件A1,A2,B1,B2分别代表什么含义,同俗点的啊
你好,阀门制造许可项目 品种(产品):阀门 级别:A1 代表产品的制造范围:设计温度大于425℃,公称压力大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特殊工况阀门 级别:A2 代表产品的制造范围:(1)公称压力大于6.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特殊工况阀门 (2)设计温度低于-46℃,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特殊工况阀门 级别:B 代表产品的制造范围:一般工况阀门和其他特殊工况阀门 阀门制造没有B1、B2级别 详见: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8页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级与A2和B级的区别
A1类可以生产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无缝钢管,包括A2和B。
A2类可以生产(1)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锅炉压力容器与热交换器用无缝钢管。
1、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和油气井油,套管用无缝钢管包括B类可以生产,A1级别还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工程师职称,8年以上经验,质保工程师8年以上经验,生产厂房面积 A1>8000平方米,A2>3000平方米,B>2000平方米,水压试验及工艺性能试验设备区别,A1级别许可制造单位水压试验设置应有自动报警功能。
2、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低、中压容器,球形储罐现场阻焊或球壳板制造,非金属压力容器医用氧舱,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B3注明机电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从以上看出,这两个是不同概念,不能一一对应,合并使用。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类别和级别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输送GB 5044—19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输送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O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GC2级:除本规定A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A3.1规定的GCl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cC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GD类(动力管道)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l级、GD2级。GDl级: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或者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动力管道为GDl级。GD2级: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低于400"12的动力管道为GD2级。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许可划分为甲级和乙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甲级:输送可燃、易爆、有毒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为乙级:输送可燃、易爆、有毒介质,设计压力小于2.5MPa的长输管道的带压封堵;设计压力小于2.5MPa,或公称直径小于300mm的长输管道的带压封堵.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压力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特种设备封头的制造许可证有级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是不分等级的,如果取得即表示可以生产特定的特种设备。
但是设备分类,特种设备共分八类,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每类设备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需要你去查阅每类设备的制造许可规则。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