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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优良工程,应在工程质量按( )评价优良等 级。

建筑工程上质量分几个等级?

分为三个等级。

据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分级如下:

1、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特点:

1、系统控制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系统控制应考虑:一是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二是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三是尽可能发挥质量控制对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积极作用。

2、全过程控制

建设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与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息息相关,因而必须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特点和重点,确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

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持续时间较长,这两个阶段工作的“过程性”也尤为突出。

3、全方位控制

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要特别注意对设计质量的控制,要尽可能做多方案的比较;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质量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可有什么规范类书籍或文件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书条文中没有‘建筑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只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符合,就验收合格。 没有等级。国优、省优、市优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级别规定,不是国家标准划分的等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哪几个评分等级,其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建筑施工是人们利用各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按照特定的设计蓝图在一定的空间、时间内进行的为建造各式各样的建筑产品而进行的生产话动。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的生产过程,需要建筑施工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应用材料、力学、结构、工艺等理论解决施工中不断出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这一施工过程是在有限的时间和一定的空间上进行着多工种工人操作。

成百上千种材料的供应、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因此必须要有科学的、先进的组织管理措施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方能圆满完成这个生产过程,这一过程又是一个具有较大经济性的过程。在施工中将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处处考虑其经济效益,采取措施降低成本。施工过程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始终是工程质量、安全(包括环境保护)进度和成本。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什么标准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一、工程质量涉及条款较多,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标准和调理,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等各有不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探究建筑工程质量评估?


中国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包括施工过程评价与工程管理方面评价。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规定。施工过程控制则应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八章要求的规定,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中国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由现场质保条件、检测、质量记录、实测及观感功能等项目组成。评价分为A、B、C三级或A、C两级。A为100%的标准值;B为80%标准值;C为60%标准值。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对建立越南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有一定的启示。
(a)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项目的基本评价标准:具有相关规章制度、方案、措施等文件,有审批程序,方案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认真落实,出现偏差能及时纠正的为A;具有相关文件、审批方案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实施一般的为B;具有相关文件并有审批,内容及针对性、执行一般的为C。
(b)检测检查项目基本评价标准:检测项目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有均质性指标的均差值达到优的为A;经补救后检测或扩大二次检测达到要求,有均质性指标的均差值达到规定值的为C。
(c)质量记录检查项目基本评价标准:材料、设备、构配件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记录标准及质量试验报告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内容填写正确,分类整理规范,审签手续完整的为A;资料真实、有效、完整、整理基本规范、审签手续完整的为B;资料真实、有效、内容审签基本完整的为C。
(d)实测检查项目基本评价标准:检查项目实测值都达到规定值,且有80%项目的实测平均值小于规定值的80%时为A;全部项目实测值达到规定值得为B;当80%项目实测值达到规定值,其余20%值不大于规定值1.5倍(钢结构工程为1.2倍)的为C。
(e)观感功能检查项目基本评价标准:将观感功能项目每项的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级。各项目都达到好的为A;80%及以上项目达到好,其余项目为一般的为B;50%及以上项目达到好,其余项目为一般,或个别项目经返修后达到一般的为C。
越南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越南还没有一个组织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标准,进行过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本研究通过参考中国标准与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经验,结合越南现行的建筑法规,以一般建筑理论、实践经验和技术标准作为基础,采取以下步骤来评价越南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
(a)建立一个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这个体系必须清楚地规定各种评价方法,列举各种有关评价质量的准则。工程质量评价应按照工程建设特点,评价工程的各主要部位,列出主要质量指标,评价则按分值来表达结果。
(b)评价体系建立的标准就是针对建筑承包商的建筑技术、质量给予评分,并专门为这项工作设计1套评分方法。通过该体系的评分系统可以对质量进行评价,同时也可以客观地比较各工程之间的质量。优质工程评价总分应大于等于92分。优良工程评价总分应大于等于85分。统计相关资料,作为以后分析相关内容的数据基础。
(c)该评价体系包含以下内容与意义:第一,评价建筑承包商的建筑技术。评价范围含建筑工程的不同部分,包括基础设施等,要求承包商按照规定的标准施工。评价结果以百分法显示。该评价体系主张对工地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记录每次检查结果,留作档案。检查后的所有不合格部分都将不被验收。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目的是要让承包商提高警惕,从头到尾要把工作做好,不可怠慢。第二,评价体系的运作。评价体系主张独立运作,客观地实现检查工作,不可与项目的其它部门拉拢关系,例如设计组、考察组、施工组、监督组、项目管理组等,以免影响评价系统的公平、公正。执行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的专员,对于建筑工程的技术与质量有相当认识。评价单位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有合法身份才可以依照上述评价体系进行评价。第三,评价方法和取样抽检流程:在对工程各部分进行评价之前,必须先确定评价方法,诸如取样法、统计法等。取样法必须前后一致,根据设计图和施工进度,在该建筑工程的每个不同阶段选取样本。所检查部分必须具有代表性。评价工作根据上述评价体系的内容开展,要保证评价一项建筑工程是完善、合理、公正的,并且符合评价流程。
综上所述,越南建设领域对于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的定义是较为明确的并留有西方管理定义的影响。在如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问题上,需要落实一个组织机构体系,对于评价单位的性质、评价人员的职业资格、技术培训以及职业道德、自身素质等问题也还需要在实践中寻找定位模式和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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