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平面点位施工放样时,为了检核放样点位正确性,在施工区域内最少应布设多少个控
- 教育综合
- 2024-10-30 07:57:36
桥梁量测制度有哪些?
由于工程工期和施工环境的限制,结构施工要形成流水作业,在施工中,必须高度重视测量作业,不允许出现任何测量误差超出限差的情况,必须加强施工测量检核。为达到中线和标高的测量误差均在限差内的目的,特制定以下技术措施:
1)开工前对测量人员进行工程情况、技术要求、测量规范、测量操作规程、测量方案、测量基本知识、测量重要意义的培训。
2)施工放样前将施工测量方案报监理测量工程师、测监中心及业主审批,严格按照测量方案实施。
3)加强对测量用所有控制点的保护,防止移动和损坏;一旦发生移动和损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并与监理协商补救措施。
4)施工所用的导线点、水准点、轴线点(或中线点)要设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坚固稳定、不易受破坏且通视良好的地方,测量标志旁要有明显持久的标记或准点联测,保证在测量过程中,随时发现点位变化,随时进行测量改正,严格遵守各项测量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测量结果万无一失。
5)外业前,列出所用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检查是否完好。在运输和使用测量仪器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如发现仪器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检,并对上次测量成果重新作出评定。
6)在进行施工放样时,控制点必须与另外一条边方向的控制点进行检测,在点位准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放样,控制点的检测结果应记录在测量手簿中。测量过程中,必须消除干扰,需停工的要停工,以保证测量精度,各种建筑物放样时应和施工人员密切配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偏差。
7)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建筑物施工放样应符合哪些要求
1 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偏差,不应超过表8.3.11的规定. 2 施工层标高的传递,宜采用悬挂钢尺代替水准尺的水准测量方法进行,并应对钢尺读数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改正. 传递点的数目,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确定.规模较小的工业建筑或多层民用建筑,宜从2处分别向上传递, 规模较大的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 宜从3处分别向上传递. 传递的标高较差小于3mm时,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施工层的标高基准,否则,应重新传递. 3 施工层的轴线投测,宜使用2〞级激光经纬仪或激光铅直仪进行.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在结构层平面上按闭合图形对投测轴线进行效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本施工层上的其他测设工浅谈如何施工放样?
施工放样是把图纸上的设计方案“搬”到实际现场的过程,是喷灌工程施工的第一步。这项工作对于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喷灌均匀度十分重要。 一、一般原则 1.尊重设计意图施工放样应该尊重设计意图。喷灌技术要素(喷灌强度、喷灌均匀度和水滴打击强度)是喷灌系统规划设计的依据,尊重设计意图就是尊重喷灌技术要素,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喷灌质量的前提条件。一般情况下,各级管道的走向和坡向、喷头和阀门井的位置均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确定,以保证管网的最佳水力条件和最小管材用量,满足喷灌均匀度和冬季泄水的要求。全面而详细的技术交底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放样的必要条件。技术交底时,应该向施工人员详细介绍喷灌系统的特点、选用设备建筑物基础施工放线的各种方法与放样?
建筑物基础施工放线的各种方法与放样 建筑物基础施工放线 基槽开挖边线放线与基坑抄平 1.基槽开挖边线放线 在基础开挖前,按照基础详图上的基槽宽度和上口放坡的尺寸,由中心桩向两边各量出开挖边线尺寸,并作好标记;然后在基槽两端的标记之间拉一细线,沿着细线在地面用白灰撒出基槽边线,施工时就按此灰线进行开挖。 2.基坑抄平 为了控制基槽开挖深度,当基槽开挖接近槽底时,在基槽壁上自拐角开始,每隔3~5m测设一根比槽底设计高程提高0.3~0.5m的水平桩,作为挖槽深度、修平槽底和打基础垫层的依据。水平桩一般用水准仪根据施工现场已测设的±0标志或龙门板顶面高程来测设的。如图9.9所示,槽底设计高程为-1.7施工测量管理细则?
施工测量管理细则详细内容如何,中达咨询为大家说明一下。
为了保证**********电站工程施工测量的工作质量,统一测绘技术标准,明确工作程序和规范测绘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1.总则1.1.本工程施工测量应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1.2.**********电站工程指挥经理部工程处测量组,是对本工程有关测量业务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图纸,各有关单位应予积极协助提供。1.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设备状况的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指挥部确认。该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3.1.施测指挥概述;1.3.2.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或引用技术标准目录);1.3.3.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含内业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年鉴认证文件);1.3.4.测量人员的构成;1.3.5.指挥部或监理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2.控制测量2.1.本工程施工测量首级控制网由指挥部测量组负责布设。由指挥部向监理单位提供成果,进行现场交桩(点),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监理单位在对施工控制网成果进行全面熟悉了解后,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指挥部测量组进行核实修正。2.2. 各施工单位中标进场后,由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成果及现场交桩(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作为下级控制及施工放样的基准数据。2.3. 施工单位在接到上述施工测量网成果后,应进行复核、验算。如对该成果有异议,应在接到数据15 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单位和指挥部测量组申请复核。 2.4. 首级控制网的复测由指挥部测量组根据需要进行。各施工单位如果需要在其施工区域内增加一、二级控制点时,可向指挥部测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自行实施。2.5. 各施工区范围内的二级以下控制点(含主要轴线点、地下工程基本导线点以及相应的高程控制点),由有关施工单位负责布设,并根据需要提交监理、指挥部进行校测、审查。指挥部、监理单位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返回施工单位。 2.6. 在各个施工区内的控制网点的维护,由各施工单位负责。若发现测量标点移动或破坏,应及时向指挥部测量组报告,以共同研究补救措施。若影响施工需要拆除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指挥部测量组批准。无故破坏测量标志者,按《测绘法》进行处理。3.施工放样3.1.对于各个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根据其工程的等级、精度要求,采用相应的放样方法,关键部位的测量放样参数及方法应事先报经监理单位、指挥部测量组审查。3.2.重要部位的放样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竣工部位轮廓点、砼工程基础块(第一层)轮廓点、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地下工程基本导线点等,施工单位应将其放样成果送交监理单位、指挥部申请检查。监理单位、指挥部在其不影响施工的期限内及时进行复核,并以书面形式返回施工单位。3.3.指挥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方案或测量成果进行审查时,除了进行内业复核外,还应采取旁站监理或独立的对照测量等方法进行外业抽查。其抽查范围及数量要能够控制关键,反映全貌。 3.4.为了落实测量人员的责任,在开挖竣工验收单及砼工程仓号验收单上,应有指挥部、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签字,并在上述验收单上附有测量成果。4.收方测量4.1.开工前实测的原始地形(断面)线是土石方计量的基准线;根据原始地形线和设计线计算,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宏观控制的指标,不能作为竣工量和结算量;设计图纸上的设计量仅供计量时参考。4.2 施工单位在具备施测条件后,必须及时进行本施工区域内的原始地形(或原始断面)的测量,测量成果在开工前10天报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由指挥部或监理单位进行核实确认。4.3 土石分界线的测量必须经指挥部、设代、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进行。4.4收方测量的断面桩号,指挥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尽量统一,以便进行核对,断面位置的选择,可根据建构筑物的形状、结构、地形变化确定,或按相等间隔布设,不得故意布设有利于某一方的位置。有些断面位置要与设计断面相对应。4.5收方断面的间距,根据用途、工程的重要性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m至20m范围内选择,一般不得大于20m。断面点密度应根据地形变化施测,一般在图上为1~3cm施测一点,在陡坡上尽可能加密测点。4.6.砼工程量以实测的竣工资料和设计的几何体形为基准进行计算,由于基础超欠挖增加或减少的砼工程量,除了应提供实测资料外,还应提供允许超欠挖的文件。4.7.每月定期的收方测量由施工单位测量人员负责进行,工程量报监理单位审核,指挥部确认。施工单位每月上报工程量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4.7.1实测收方断面图(或收方地形图)。断面图上应有原始线、设计线、上月收方线和本月收方线。4.7.2方量计算表。4.8.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必须是设计范围内的有效工程量。超出设计范围外的工程量,必须提供设计修改文件或其它有效的变更文件。4.9.竣工收方测量,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独立施测或100%的外业旁站监理。指挥部测量组进行校核测量。4.10.工程量的仲裁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测量组的三方测量成果发生差异时,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4.10.1. 评判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的规定,土方量差异不超过7%,石方量不超过5%,混凝土方量不超过3%。在比较差异量时应分段、分部位进行。4.10.2.当差异量不满足上述评判标准时,由指挥部组织,对各方提供的实测资料进行仔细地核对,找出原因,甚至重新进行外业测量。4.10.3.当差异满足上述评判标准时,由指挥部主持,在三方协商的基础上,可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最终工程量:4.10.3.1.选择可靠、精确度较好的某方测量成果。4.10.3.2.取施工单位、指挥部测量组、监理单位三方测量成果的平均值。4.10.3.3.选择三方中某二方可靠、精确度较好的测量成果的平均值。在最后工程量被确定后,由指挥部测量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实行会签。4.11.对于总价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应由指挥部测量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各自提供实测资料的基础上,分别独立或联合审查决定。5.竣工测量5.1.竣工测量资料是检验施工质量的重要文件,是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为今后建筑物的运行积累的基础资料。竣工测量资料是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没有合格的竣工测量资料,不予验收。5.2.竣工测量资料(图形、数据)必须是实测的资料,不能套用设计图。竣工图必须反映开挖(或填筑)的主要轮廊或地形的特征点。5.3.竣工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指挥部、监理单位上报下列资料:5.3.1.实测的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200∽1:1000范围内变动)5.3.2.实测的竣工纵、横断面图。(横断面间距5∽20米范围内变动)5.3.3.工程量决算表。5.4.竣工测量点、断面点的精度应满足规范中相应比例尺地形图的要求。重要轮廊点及特征点的测量精度,不低于放样点的精度。5.5.竣工测量资料应进行整饰。地形图按国家测绘局颁布的相应地形(地籍)规范的标准进行整饰。5.6.竣工测量资料的整理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督促、审核,指挥部终审。6.其它6.1.本细则的内容与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发生矛盾时,按合同内容执行。6.2.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3.本细则的解释权属指挥部测量组 。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