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 在2023年是否适用
- 教育综合
- 2024-11-10 13:00:11
财税字(2001)11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农业化肥厂要交那些税
农业化肥生产与零售企业,主要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有免税或税收优惠政策:(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索要文件))具体参考如下资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税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即可按规腐植酸是否属税收免税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草炭(含腐植酸、氮、磷、钾等)、炭化谷壳(含固定炭、磷、钾等)、珍珠壳等本身是可以直接使用的有机肥料,可列入化肥中的“其他肥”,且这些原料不属于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中应当征税的磷酸二铵或单一的钾肥,而属于“免税化肥”。以这些“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按一定比例掺和搅拌等物理方法制成的生物有机肥(烟草漂浮育苗基质)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有关“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的规定,给予免征增值税。
农机配件的增值税是多少啊
农机销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4号文件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其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延长其免税期限。如2001年7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第一条第4款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机、农机零配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机享受增值税优惠,不等于农机零配件也享受增值税优惠,农机零配件不属于免税项目的政策范围。换言之,农机零配件销售属于应征税项目,应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农用水泵享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有无相关文件呢?谢谢高手指教
财税字[1994]060号 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按农机产品依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用水泵是指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水泵,包括农村水井用泵、农田作业面潜水泵、农用轻便离心泵、与喷灌机配套的喷灌自吸泵。其他水泵不属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 【这个文件说明水泵属于农机】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所以,水泵是免税的。展开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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