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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何时严抓:学生宿舍舍源素质、严打:学生宿舍犯罪行径?

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导语:学校要如何做好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要有全局安全意识,完善问责机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要有序、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相互通气、及时通报,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严格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寝室安全管理》《寝室评比细则》《住宿生考勤制度》等管理制度,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寝室公约》,进一步规范宿舍管理。开学即组织集中学习,让住宿生自觉熟悉制度、接受制度、遵守制度。

  强化安全管理。宿舍外安装摄像头全程监控,每晚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寝室管理员组成值班组,负责住宿生安全。政教处不定期检查宿舍,严禁住宿生将火种、管制刀具、危险电器等危险品带入宿舍,确保寝室安全。

  建设寝室文化。努力创建寝室和谐、整洁、舒适、美观的物质环境以及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定期对用电、用水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寝室物品要求实行“一条线”管理,大到箱子、被子,小到鞋子、牙刷、牙膏等,要求统一折叠,统一摆放,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

  建立评比机制。由值周教师、寝室管理人员、学生会成员每天对宿舍的内务、卫生、纪律等进行检查并公示。每周进行综合考核一次,评选出“文明寝室”;每月一次综合评比,评选出“示范寝室”,充分发挥评比的激励作用。

  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

  安全教育的方式应做到有所创新,可以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讲理论和鲜活的例子结合起来;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2、将安全教育落实到班级。

  各班班主任应负起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对学生的安全落实到具体中去,比如改善宿舍安全情况,禁止学生携带刀具,安全使用电脑等方面。

  3、大学生个人也加强学习,培养自己的安全意识,增强自己的安全知识。

  大学生必须认为到安全教育关系到自己及他人的幸福,不能马虎,应该严肃认真对待。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不乱扔烟蒂,不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不独自外出,不与社会上人士随便交往。

  高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一、牢固树立学生公寓管理的安全意识

  古人常说“见微知着”、“未雨绸缪”,也就是我们现在讲的隐患重于明火,善于发现安全隐患,是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加强安全意识是我们实际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在实际安全管理中要树立以下几种安全意识。

  1、“警钟常鸣,安全第一”的警觉意识。

  学生公寓是学生一天中滞留时间最长的场所,由于人数众多,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也特别多,防火和防盗是学生公寓最为主要的两大安全任务,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到具体公寓管理人员以及入住学生都必须加强警觉意识。安全无小事,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在例行的安全检查中,对一些隐患要及时处理,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强调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而经常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意识的培养,结果在安全管理中总显得事倍功半。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并经常性地督促和检查,是作好公寓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公寓管理者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多进行各方面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安全知识讲座,突出安全工作并非某一部门的事情,而是一个群防群治的工作。

  2、“未雨绸缪,见微知着”的预见意识。

  学生公寓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于安全事故的预见性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公寓居住人员众多,层次不一,各类安全隐患也多。这就要求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入住学生都要树立对安全事故的预见意识。除对火灾隐患,治安隐患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外,还要对一些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一些学生的异常举动等要有一定的预见意识,并即时通知公寓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3、“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针对学生公寓易发生的七大类安全事故,落实具体的负责部门和牵头部门,以及重要参与部门。以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机构主要以保卫处、学生处以及公寓管理部门等组成,随着学生公寓功能的不断完善,学生公寓内其他安全隐患也相继出现,如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因此,网络管理中心以及学校医疗等部门也应纳入安全管理部门。各安全管理部门应实行层层责任制,明确职责以及工作内容。从学校领导到各安全管理部门,应逐级签定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另外,必须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学生公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生作为居住者,既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同时在大多情况下也是安全事故的引发者,如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寝室内盗等,因此,入住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很多同学未把安全事故放到应有的高度来看待,认为出不了什么事,对一些行为不加以约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学生的责任意识没有到位。强化学生在安全事故中的责任意识,同时吸收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公寓的安全管理上,则能使公寓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公寓安全制度是学生公寓安全的制度保障,也是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管理的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则是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成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

  1、 完善学生公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要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单列。以往一些安全管理制度总是包含在公寓管理制度之中,没有将安全管理制度单列,使得学生在学习公寓管理制度时,往往容易忽视安全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单列,就能凸显其重要性,促使学生更加重视和主动了解安全工作,并加以单独学习。同时将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置于公寓内显要位置,随时提醒学生加强安全意识。第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科学合理,既要以安全为主,同时又要考虑到如何方便学生,做到制度建设的人性化。例如在关于禁止违章电器的使用时,就在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什么是违章电器,由于现在各类电器日益增多,如果草率将所有电器定为违章,既不符合客观事实,又容易引起学生不满。第三,安全管理制度中除了强调对违反管理制度学生的处罚外,应对安全意识强,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生寝室加以表彰肯定,并推广其经验。

  2、督促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是评估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要特别加强安全检查制度的建设,特别是检查制度的落实。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应突出例行检查制度和抽查制度相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每次检查和抽查结果相对照,从结果中找出安全隐患之所在。对抽查与例行检查结果不相符的学生寝室要重点处理。

  3、制定公寓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由于学生公寓居住人员密集对加强高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几点认识提要:教育部于2002年8月26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在高校管理中的重要性。然而由于学生公寓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安全问题具体负责部门也不尽相同且学生情绪波动较大,容易出现一些突发性事件,如果未及时加以处理,就会使局面无法控制。因此针对学生公寓易出现的各类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都须有相应的事故紧急预案。除非常重要的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外,还应制定学生发生突发性集群行为以及公共卫生安全紧急预案等。相关人员应熟悉预案内的下理规定和程序,随时作到心中有数。

  三、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1、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公寓安全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学生公寓安全在整个高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俗话说,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牢牢树立“百千人安全,系于我一人”的责任意识。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地位,并把这一意识贯彻到安全工作的始终。大学生由于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其安全意识也相对薄弱,安全知识也相对贫乏。在众多学生眼里,总认为学生公寓是比较安全的,所以经常忽视安全,结果造成财物的损失,而一旦出现一些安全事故,心理又接受不了,就草率将责任全部归结于公寓管理人员的责任。这些都对公寓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除加强对公寓外来人员的监控外,还须向学生强调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学不理解安全工作,认为是小题大做,对所制定的一些安全管理条例甚至起抵触情绪,这就需要管理人员既要保证公寓的安全,同时还得耐心给同学解释,使同学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 通过不断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基本技能。在加强公寓安全意识的同时,要对公寓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学习基本安全知识,了解逃生和自救常识,熟练使有现代安全管理设施。同时加强对学生特点的学习,擅于发现个别同学的异常举动,并通过广泛接触学生了解公寓内的各种情况。发现一些事故苗头,并及时处理。

  四、加大安全管理投入,推进技术管理。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除了强调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外,同样的必须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高科技作案不断增加,所以在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中必须发挥现代安全管理设施的作用,增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系数。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学生宿舍的安全重视不够,甚至存在一些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什么大事,在涉及到用钱、用人方面总想能省就省,舍不得投入,结果造成一些学生公寓起码的消防设施无法保证,有的灭火器材长期未更换,紧急安全指示灯没有,没有紧急疏散通道等,这些问题在一些旧的学生宿舍中表现尤为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安全隐患逐步暴露出来。因此,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中要重视技术管理的作用,要舍得投入,建立完整的现代化的消防监控系统,防盗监控系统,配备先进的通讯设施,计算机网络过滤系统等,使学生公寓真正成为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下发的校园欺凌的是什么?

九部门发文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 2016-11-12 15:10 来源: 公安部网站 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公布,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意见指出,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意见强调,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

各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安全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结合近一时期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格局日趋多样化。不同学校学生集中住宿,教学、生活管理相对分离等情况,使学生公寓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学生公寓成为学校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并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

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大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 ;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扩展资料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 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 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 学习和生活环境。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出入校门遵守学校门卫制度,主动接受门卫管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 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 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审批 ,报省、自治区、直 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备案。其中因政治问题而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审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不得撤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不发给 学历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论述题:作为幼儿园中小学老师,请你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有效预防侵害学生违法犯罪?

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

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女生宿舍。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学校、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相告,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扩展资料:

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2、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

3、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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