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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文书判项中把本案原告判丢了,把应判给原告的钱判给了案外人员算什么罪?

法院明知不是原告的东西还要判给原告是什么罪?

要分为两种情况来看:首先,如果原告以各种证据来证明物品归自己所有,但被告却无法拿出有力证据证明物品属于自己。这种情况下,即使明知物品属于被告,也因缺乏支持的证据只能判给原告。毕竟法律只看证据,被告如要索回自己的物品只能找出更有力的证据证明物品属于自己,这就是人有情法律无情,这种情况法院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庭审之中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物品并非原告所有,而强行判给原告。这种情况下,审理人员涉嫌渎职。

法院把原告证据原件弄丢负什么法律责任

法院把原告证据原件弄丢属于渎职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依法进行相关赔偿。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法院判决后,被告钱给法院还是直接给原告

债务纠纷中被告钱直接给原告。民事判决以后,有执行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另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债务纠纷诉讼费由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总之,不管被告的补偿款是打给原告还是打给法院,只要被告按照判决的规定直接给了补偿款,自然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你好律师,如果还没有判型,把钱还给原告方,要求写谅解书,可以请判吗

你这个还没有判刑,是因为没有还钱,我估计你这个可能是不当得利或者盗窃。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主动自首或者态度较好,愿意补偿损失或者归还说可以有减刑情节的。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检察院发起起诉,有法院根据犯罪情况给予量刑的,但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具体情况及犯罪后的表现从轻处罚或量刑。当然,如果你主动归还原告或者受害人的钱财,并且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你可以通过代理律师申请从轻处罚,也就是轻判。但是如果是民生案件的话,你可以请求对方撤诉 请求对方谅解,写谅解书。既然知道犯罪要坐牢,那就以后改邪归正,不要去做违法的事。好了朋友,我的看法就是这样,希望能帮助到你。

法院判决下来,对方己经把钱给法院了,法院在怎么处理

由法院转给原告即可。如果已还钱或制定了还钱计划,原告可以向法院撤诉,法院应当准许。同时申请法院解冻。被执行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书还款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债务人财产还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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