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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的房屋出租给非经营社会团体是否免税

社会团体需要上税吗?

社会团体一般不需要走缴纳税收,但营利性社会团体除外。我国税制原则出国家规定免税范围外外只要有盈利收获就有税收。

我国税收遵循四项税收原则即:

1.财政原则

税收制度应当能够取得必不可少的财政收入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收的充分性,即税收应当能够充分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需要。

二是税收的弹性, 由于政府的支出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因而税收制度的设计应当使得税收能够随着政府支出需要的变动,而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相应变化。

2.稳定原则

税收制度应当有利于政府开展财政政策运作以相对稳定宏观经济的原则。随着市场经济从自由放任向垄断的转化,政府开始积极地干预经济。

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干预经济周期,税收作为政府干预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被运用,这就要求税收必须遵循稳定的原则。

3.效率原则

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损失应当最小。税收直接减少了纳税人所拥有的收入和财产数量,直接减少了企业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资源,同时还可能扭曲市场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

这些,都造成了效率损失。这种效率损失,就是所谓的税收的超额负担”(excessburden),这是政府课税可能给纳税人带来的超过实际纳税金额的损失。

4.公平原则

利益原则:课税依照纳税人受益的多少而定,受益多的多纳税,受益少的少纳税。

能力原则:以支付能力作为征税依据,能力强的多纳税,能力弱的少纳税。能力的判断标准由主观说和客观说之分,前者又有绝对均等牺牲、比例均等牺牲、和边际均等牺牲之分。

后者又经历过一人丁为标准的阶段、以财产为标准的阶段、以消费和产品为标准的阶段和以所得为标准的阶段。

扩展资料: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分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规定,他们可以提出申请享受国家免税优惠。”

有关部门对申请免税的审核严格,主要怕公益组织和企业联合起来,逃税避税。公益组织如果取得税收优惠权利,那他们在捐赠收据上填写数字几乎没什么成本,但是这些数字却能带来效益。

比如企业宣称他捐了5亿元、10亿元,从公益机构给他开收据的角度来讲,公益机构写10亿元或更多都没什么区别。

但是捐赠方一旦拿到这个收据,却可能在社会上获取一定的品牌效应或社会资本,这为某些捐赠方的欺世盗名、讹诈欺骗提供了可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做公益,为何要缴税

请问无偿使用事业单位的房产的社会团体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房产税减免税规定具体有哪些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费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1)单位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2)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3)经有关部门鉴定,已停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 (4)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

房产税新规定免税政策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2019年新增)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7.保障性住房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
8.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社会团体需要报税吗

法律分析:1、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这些单位,一般情况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如果没有经营收入,通常情况下是不用缴纳流转税的,3、如果这些单位负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就可能有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收费是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4、要说纳税,这样的单位也有可能应当缴纳。如:有些收费需要缴纳营业税、收到房屋租金需要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有小汽车就要缴纳车船使用税、个人收入达到标准以上,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合同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等等。

法律依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八、 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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