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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给醉驾当事人做笔录办案民警签字不是本人签的合法吗

办案民警要求我去公安局做询问笔录,但是给我做笔录的并非他本人,这样可以吗?

可以的,没什么问题的,警察问你就按自己知道的回答就可以了。那个警察跟你做笔录都一样。

刑事案询问民警:询问民警都没在场,是被实习民警代询问笔录,还有代签名,这个合法吗?

这是违反询问条例的,是不合法的,可以请律师进行申诉,追究其民警的责任。

对证人询问笔录民警可以代签名吗

一、不可以。原则上,询问笔录,必须由证人本人签名; 二、证人不识字或无法签名的,法律规定,证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按指印。因此,如果证人不会签名的,可以按手印。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证人的书面证言证人没有签字盖章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识字的证人调查人员给其宣读核对后,由于证人不识字,既没有证人的签字,也没有证人的盖章。二是证人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后,怕到法庭上得罪人,不愿意签名盖章。三是由于调查人员疏忽,写完笔录证人进行核对后,没让证人签名盖章。对此类证言,不符合法定的取证程序,不能保证其真

录笔录办案人员可以带签字吗

不可以,询问笔录必须由被询问人签字。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 1、当事人不会写字时,由民警代签,并注明代签理由,但是必须由被询问人自己摁手印 2、当事人愿意接受询问,但是不愿意签字时,由民警代签,并注明代签理由 3、其他需要代签的情况

报完警录口供必须要本人签字吗?

报完警录口供必须要本人签字。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分析
录口供只是接受调查的一个程序或过程,在接受处罚或定罪量刑前还属于嫌疑人,仅录口供没有后续的处罚不存在案底。所谓留案底:一般是指将犯罪事实记录在户籍或者人事档案中。行政违法一般是不会记入户籍或人事档案的,治安处罚,只要没有通知单位一般不会进入档案。没有犯罪不会留案底。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扩展资料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七种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如果他能如实供诉,就能够交待出案件的全部事实情节,从而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的最真切的证据;即使案件不是被告人所为,他也比其他人更清楚,能够更充分地陈述出与自已无关的理由。因此,真实的口供,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可能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七、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三条,修改为:“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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