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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高院加班如何认定

劳动仲裁怎么证明自己加班

劳动仲裁证明自己加班的方法:
1、劳动者可收集自己加班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工资条上有的也会反映工作时间;
2、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了考勤管理的相关证据,比方说员工有证据证明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考勤的管理,并且员工能证明单位对员工工作记录实行了考勤记录管理,相关举证责任会从劳动者转移到用人单位。劳动者可提供照片或视频,证明企业存在打卡。也可以提供员工手册,其中有关于打卡考勤等相关规定,以证明企业手中掌握有这些证据;
3、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他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判断加班的三个标准:
1、__单位安排;
2、_作时间以外;
3、_作或_作相关的活动。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他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怎么证明自己加班

法律分析:一是加班前可以搜集的证据,比如单位领导用QQ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二是可以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注意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何认定加班事实

认定加班事实的证据如下:(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_(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劳动仲裁加班怎么举证

员工该对自己的加班可以从加班前、加班中、以及加班后三个时间点来进行举证,只要找出相应的证据就可以。实际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口头通知劳动者加班,当发生加班费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常常面临“口说无凭”的尴尬情形。

一、员工对于加班如何举证?
对于加班事项的举证,劳动者可以从加班前、加班中、加班后3个时间节点入手,搜集和保留证据:
一是加班前可以搜集的证据,比如单位领导用QQ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
二是可以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注意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
三是加班后,劳动者要争取有同事出庭作证;要保留加班后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加班费举证首先是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
如果没有这个证据那就需要要求单位提供考勤表什么的来证明了
如果考勤表什么的证明的是没有加班,而劳动者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加班事实,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
二、法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费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适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实践中,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因,通常会放宽或降低对劳动者举证责任的要求,即只要劳动者提供的基本证据或者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就视为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转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实际加班情况负举证责任。
现在有很多的劳动者在上诉自己的加班费的时候,因为相应的加班证据不足而败诉,白白损失了尽力时间以及金钱,所以,大家在加班的时候可以为留下自己加班的证明做一些准备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这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不应该白白榨取劳动者的劳动力。

现在的劳动争议中,关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应当是由劳动者提出加班的初步事实及本人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及加班费已经足额发放的记录,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对于考勤记录基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必须保存两年的记录,否则视为用人单位举证不利,总之劳动仲裁案件应当倾向于更多的让用人单位举证,否则劳动者的诉求很难得到实现。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加班费的请求也只支持两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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